男子为谋私利售卖工业盐给村民 被判拘役4个月
28.10.2015 11:34
本文来源: 半岛网
6月初的一天,陈某驾驶摩托车携带400公斤工业盐到五莲县一乡镇的三个村庄,在明知销售的是工业盐的情况下,以每斤0.5元至1元不等的价格向三个村的村民销售,供人食用,共销售工业盐114.35公斤。第二日,当其准备再次到该乡镇村庄内销售工业盐时,被日照市盐务局五莲分局工作人员查获。
后经山东省盐及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被告人陈某销售的高级精制盐不符合日晒工业盐二级技术指标要求,大粒盐、散粉盐符合日晒工业盐一级技术指标,上述三种工业盐中碘含量均不符合食用盐中碘含量标准。
五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不含碘的工业用盐出售给他人供食用,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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