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七项主题活动
一是努力营造宣传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宣传月期间,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参与,除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外,将在门户网站、报纸开辟专栏,大力宣传近年来全市涌现出的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我市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组织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活动,采取交流讲座、专题座谈、撰写文章、自学自研等方式,学习和宣传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受国务院和省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宣讲活动,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较多的村居、社区、学校、企业,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人,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崇尚模范、学习模范、维护团结、促进发展的良好风尚。
四是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和谐家庭评选活动。宣传月期间,将继续“以评促创”,组织开展以“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为主题的少数民族和谐家庭的评选活动。此次活动拟评选出66个“济宁市少数民族和谐家庭”,并挂牌表彰,让每一个少数民族家庭的正能量得到传递,促进社会的团结稳定、和谐发展。
五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在广泛动员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广场宣传、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基础上,市民宗局将组织开展民族书画展和民族健身操培训活动。民族书画展以“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为主题,拟展出民族书画作品50余幅,涉及民族书法、绘画、篆刻等。民族健身操培训从各民族村居精心挑选有舞蹈基础、能组织群众集体活动的参训人员,聘请专业健身操教练,培训30余人次,以此普及推广民族健身操、推行全民健身、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六是竭力开展好排忧解难工作。将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实施“民生工程”、为各族群众排忧解困相结合,积极改善公共服务条件,大力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进行各种帮扶服务。中秋节前夕,市民宗局将组织开展走访困难户活动,使困难少数民族家庭真切地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过一个祥和的节日。
七是集中排查矛盾纠纷。宣传月期间恰逢中秋节,将组织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清真标识使用的检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把矛盾化解在内部、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