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政企事分开 商业采伐停止
18.03.2015 11:3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来源: s.news.bandao.cn
邹城市五宝庵山林场,几位护林员守护着林场安全。□CFP供图
◆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森林面积增加1亿亩以上,商业性采伐减少20%左右;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基本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国有林场主要功能:
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记者 赵洪杰 王佳声 报道
本报济南3月17日讯 “政策边缘化、生活贫困化、发展弱势化、经营粗放化”的国有林场现状有望得到改观。今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今后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改革重点要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各方面关系,推进政事、事企分开,逐步建立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指出,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同时,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国有林区森林面积3266.67万公顷,森林蓄积35.39亿立方米。意见提出,区分不同情况有序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确保森林资源稳步恢复和增长。据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月华介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目前森林资源以中幼林为主,可采资源逐渐枯竭,森林蓄积只有2.68亿立方米。
记者从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国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分三步走:扩大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在此基础上,停止国有林场和其他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这标志着国有林场和林区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的历史发展新阶段。
据了解,从20世纪50、60年代开始,国家在无林少林、荒山集中连片地区兴办以造林和资源培育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90年代开始,国有林场进一步转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长期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收自支,得不到公共财政的支持,国有林场“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不企”,大多数苦于“找饭吃”,无法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上来。目前,全国共有国有林场4855个,职工75万人,其中在职工48万人。
方案明确界定了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财苑)监管体制;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此次改革提出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和金融支持。针对国有林场改革,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地方实行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解决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对于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的不良类金融债务,需要中央支持化解的,由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级财政要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具备条件的支农惠农政策可适用于国有林场。将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加大扶持力度。
国家林业局测算,国有林区停伐大约会产生14.3万名富余职工。此次改革坚持“以时间换空间”妥善安置:其中7万-8万人可以通过开发森林旅游、特色养殖种植等安置。对国有林区中从事特殊工种的林业行业职工,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在职工本人愿意的基础上,可办理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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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201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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