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去年全口径国税收入3600余亿元 同比增长4%
中国山东网1月15日讯 (记者 孙杰)1月15日上午,2015年山东省国税工作会议在山东省国税局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国内税收收入2832.16亿元,同比增长7.7%;加上海关代征两税,全口径国税收入完成3637.67亿元,同比增长4%。
回顾2014:
山东国内税收突破2800亿,同比增长7.7%
2014年,受国内、国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税收工作遇到的困难前所未有,工作压力空前加大。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山东省国税部门主动向管理要收入,全年评估企业6万户次,入库税款39.64亿元;向稽查要收入,全省累计检查纳税人8931户,查补收入50.34亿元。
据统计,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国内税收收入2832.16亿元,同比增长7.7%;加上海关代征两税,全口径国税收入完成3637.67亿元,同比增长4%。
铁路运输、邮政、电信业完成营改增,减税逾70亿
2014年,山东省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全面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目前,改革整体运行平稳有序,改革红利充分释放。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确认试点纳税人16.14万户,实现增值税70.16亿元,整体减税71.6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第三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为小微企业减免税收6亿元,免征增值税2.6亿
2014年,山东省国税局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小微企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税收惠民政策,全年累计办理增值税优惠278.78亿元,累计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128亿元;其中,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6亿元,免征增值税2.6亿元。积极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全年共办理出口退(免)税515.99亿元;积极落实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全年共减免税额2.51亿元。
前移下放审批权限20项,清理进户执法项目91项
2014年,山东省国税部门积极推进税务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简化审批流程,累计减少、简并涉税文书和表单25种,取消调查核实事项54项,前移下放审批权限20项,减少业务环节58个。
山东省国税局还与地税局联合制定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筹进户执法,清理进户执法项目91项,实现全省进户执法信息的实时查询与共享。加大税收执法力度。
查处发票违法企业10401户,查处非法发票230余万份
2014年,山东省国税局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省政府开展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税警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据统计,山东国税部门全年累计查处发票违法企业10401户,查处非法发票230.06万份,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14.49亿元,有效规范了经济税收秩序。
加大非居民税收管理力度实现非居民税收收入27亿余元
2014年,山东省国税局加大反避税和非居民税收管理力度,加强跨境税源监控,提升国际税收信息管税水平,全年实现非居民税收收入27.05亿元,同比增收32.13%,反避税调整入库税款8.99亿元,两项收入均创历史新高。
展望2015: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现全省统一,简政放权仍是主旋律
山东省国税局局长刘景溪在会上表示,2015年,山东省国税系统将继续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积极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抓好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的落实。“2015年,我们还将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
建筑、房产、金融、生活服务业将在年内全面实现营改增
根据政策要求,2015年,山东省的建筑和房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全面实现营改增。对此,刘景溪要求,山东省国税系统要提前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进行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制定好相关工作方案,确保完成扩围任务。
此外,山东省国税局还将积极推进“三证合一”改革。从登记、发票、申报、征收等环节入手,进一步摸清征管基础状况,健全监控指标体系,为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奠定坚实基础。全力做好发票升级版推行工作,将升级版覆盖所有新增营改增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