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地税局五项措施强化土地使用税管理

26.12.2014  18:07

  乳山市地税局积极探索土地使用税税源征管新措施,开展无缝隙土地面积核查,加强土地使用税的管理。1-11月份,土地使用税入库税款6020万元。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缝隙土地面积核查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应税土地面积普查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核查领导小组、工作督导组,加强土地面积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镇实际情况及工作安排,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拉网式、无缝隙、全覆盖普查方式,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是强化“信息比对”。从国土部门采集宗地信息2.3万条,准确掌握辖区内应税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利人等信息,同征管系统中“财产登记”模块记载的信息进行比对,筛选数据差异。采集与各镇、村已签订土地征用协议但未办理土地证的纳税人信息,与实际控管的土地进行比对核实。组织专人对在总机构汇总纳税、倒闭或闲置多年的企业土地使用税申报情况进行审核。
  三是强化“重点实测”。根据信息比对的差异,利用卫星定位系统(GPS),深入辖区对应税土地面积进行实地丈量测算;根据控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与镇区联合开展土地面积核查工作;深入关联企业,对总分机构占地面积进行分别测量、汇总计算。根据核查结果,建立管理台帐,准确登记应税土地面积,完善征管系统中财产登记模块。
  四是强化“动态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捕捉纳税人登记信息变化,尤其对房地产企业办公自用土地面积与开发土地面积进行单独核算,根据开发面积随着商品房逐期销售发生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计税依据。定期向国土部门采集土地出让、转让信息,掌握土地使用权利所有人和纳税义务人,防止出现漏征漏管现象。根据纳税人财产变更登记信息,及时调整应税土地面积,形成土地使用税动态管理机制。
  五是强化“信息共享”。同国土部门建立综合治税机制,定期召开土地管理联席会议,及时进行土地管理信息交换。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时,推行“先税后证”制度,使所有企业用地纳入税收征管系统。地税部门及时将土地征管信息向国土部门推送,使国土部门及时掌握未批先占、私改用途等违法用地信息以及其他国土管理部门所需要的信息,增加纳税人用地成本,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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