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地税局完成《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全员业务培训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全国税收征管业务规范(1.0版)》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省局的工作要求,4月24日-29日,济宁市地税局《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山东地税适用版)共分14批次,培训全市1500余名地税干部职工,顺利完成全员培训工作任务。
本次培训工作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时机把握及时、责任意义重大。该规范涵盖日常征管、税政业务、评估审计、税收稽查、税收法制等方面,是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收征管、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等工作的规范和指南,工作任务非常重要。山东地税版征管规范在总局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培训任务实施的时间安排非常紧迫,对全体地税干部职工也是非常及时。5月1日,规范将在全市16个征收单位、13个稽查局、34个办税服务厅(点)、83个基层管理科(中心所)全面推行,参训同志都处于税收工作的第一线,通过对他们的培训,抓好规范落实,是落实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减轻纳税人负担的重要保障,对于提升全市地税系统办税效率和社会形象,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目的定位准确、培训内容丰富。这次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落实总局征管规范、增强业务技能,提高管理质效,构建高效团队。培训内容除了学习《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山东地税适用版)的具体内容外,还包括了《全国纳税服务规范2.0》版的部分内容,使办税服务厅及时掌握相关政策的差异,辅导办税厅更好的服务纳税人。
三是师资阵容强大,内容精彩丰富。这次培训市局师资队伍简明扼要的将该规范内的登记、发票、申报、征收、优惠、认定、证明、票证、评估审计、稽查、法制等方面内容向参训人员做了介绍,并就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息息相关的登记、发票、申报、征收等内容做了详细解读,对其中的重点内容做了明细讲解,对日常工作中的征、管、查、评等行为做了规范建议。整个培训内容充实,引经据典、上课中运用大量生动的事例、涉及面广、老师和学员们积极互动,学习氛围空前高涨。
经过4天的紧张的培训,大家深切感受到,通过培训转变了思想,增强了责任,提升了能力,获得了方法,开拓了视野,明确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为5月1日全市地税系统全面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山东地税适用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