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税局突出“三个重点”扎实推进法治地税建设
近年来,济南市地税局深入学习研究总局、省局关于法治地税建设意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税收法治工作的重心,以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为抓手,发挥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法治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法治地税建设深入持续开展。
一是突出抓好法治地税体系建设。调整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制定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制定《济南市地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重大案件审理的范围和法定程序,定期对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同时,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违法案件处理等关系重大公共利益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工作纳入重大决策范围,确保重大决策的合理性、有效性。完善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坚持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征纳矛盾,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不断完善行政纠纷化解机,有效化解税务部门的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突出抓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研究制定《济南市地方税务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济南市地方税务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评价标准》,明确创建目标、组织领导、评价标准、基本程序及工作要求等内容,使基层创建工作更具可操作性。明确要求各分、县(市)局要按照总局、省局办法和标准,对照创建指标,坚持内容从全、标准从高、条件从严的原则,紧紧围绕法治基础工作、创新工作、社会评价等方面,按照总局、省局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对于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不再实行审批,也不变相进行审批。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和行政处罚,严格执行《山东省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执法规范》,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进行办理。
三是突出提高法治地税建设质效。税收执法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即全系统自觉遵章守法、严格规范执法已经蔚然成风,税务人员的法治理念更加明确,法制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税收执法过错数量大幅下降。通过执法360监控系统对发现的疑点信息及时处理,对一些提示预警项目,如税种认定、申报征收、税收优惠等日常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并反馈,确保各项执法工作合法合规,执法过错率下降了70%。税收法治基础更加扎实,即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得到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持续加强,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健全,法治基础工作又上一个新台阶。在近期省局组织的示范基地评选中,槐荫分局被评为全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税收法治环境优化提升,即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法制意识显著增强,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法治环境大幅优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和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