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09.11.2015  18:02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东营市城市管理局、莱芜市城市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关于建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储备制度的要求,住建部开发了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建立全国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为中央财政、专项金融债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供符合条件的备选项目。为指导各地做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上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上报工作,是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建城〔2015〕16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建城〔2015〕157号)等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尽快建立项目库,并在此基础上于2015年11月底前,将2016-2020年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2016年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信息,通过信息系统上报住建部。2017年以后各年度建设计划确定的项目信息要在上一年10月底前报送。

二、责任分工

(一)省住建厅负责组织全省各地市按要求填报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信息,并审核报送信息,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城市主管部门修改。

(二)各市主管部门要在2015年11月11日前向省住建厅报送本市及所辖各城市主管部门、负责人、填报责任人汇总表(附件1)。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填报责任人发生变动的,要及时上报。

(三)各城市主管部门为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信息的报送。

三、其他说明

(一)报送项目信息可直接输入网址登录,网址为 http://gl.mohurd.gov.cn ;或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登录,登录路径为:主页→“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或主页→“城市建设”→“登录入口”→“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具体操作见《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用户手册》(附件2)和《操作指南视频》,可在信息系统“功能导航”中的“公示公告”栏中下载。

(二)各城市用户代码由住建部信息中心统一规定,具体见用户代码表(附件3)。各地市主管部门负责发放所辖城市用户代码,首次登录用户密码初始为888888。为保证数据安全,首次登录系统后应及时更改密码,并做好账号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各城市在信息填报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住建厅城建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高光洋   0531-8708081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信息系统填报责任人登记表

     2.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用户手册

     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用户代码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9日

附件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填报责任人登记表

 

地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负责人

填报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地市

 

附件2

 

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用户手册

(请在信息系统“公示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3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用户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