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壳”上市企业落户青岛中介费补助一半

19.11.2015  17:05

  大众网青岛11月18日讯为壮大青岛资本市场,日前青岛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对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青岛的企业,中介费将补助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新政策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为期五年。

  根据《政策》,拟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青岛市企业,其发生的券商、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项目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按照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按照资额的0.2%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青岛市的企业,其发生的券商、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项目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按照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市级重点拟挂牌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按照不超过改制挂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审计、评估、律师、验资、推荐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总额的7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70万元。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实现直接股权融资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3‰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另外,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我市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改制挂牌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评估、律师、验资、推荐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总额的7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规定,壮大资本市场所需补助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别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