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加紧建设17处湿地公园 建成后保护面积1万余公顷
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是济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泉城的十大任务之一。《济南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提出:进一步增加湿地资源,完善全市湿地保护体系,提升生态功能,通过建设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和恢复现有湿地资源,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87%。
近年来,在保护和恢复湿地的过程中,我市多措并举,建设17处湿地公园,并加大对湿地保护的宣传力度,唤起市民保护湿地的意识,同时加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使湿地保护“有法可依”。截至目前,17处湿地公园都在加紧建设之中,建成后预计可有效保护湿地面积1万余公顷。《济南湿地保护条例》也于近日出台,并将于2月2日正式开始实施。我市推出的种种举措,只为重塑“湿地之城”。
收到环境与经济双赢效果
建立湿地公园,能够减少人类活动对湿地的干扰和破坏,抢救性地保护了一批濒危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在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资源方面将起到显著效果。同时,湿地公园也大大提高了投资者保护城市及其周边湿地的积极性,使湿地恢复与可持续利用进入环境与经济双赢的新阶段。
目前,我市正在建设的湿地公园有17处: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3处,分别为济西国家湿地公园、黄河玫瑰湖国家湿地公园、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10处,分别为澄波湖省级湿地公园、土马河省级湿地公园、燕子湾省级湿地公园、大沙河省级湿地公园、遥墙清荷省级湿地公园、绣源河省级湿地公园、龙山湖省级湿地公园、锦水河省级湿地公园、浪溪河省级湿地公园、王家坊省级湿地公园;市级湿地公园4处,分别为鹊山龙湖市级湿地公园、清源湖市级湿地公园、滨河市级湿地公园、大寺河市级湿地公园。
这17处湿地公园建成后,有效保护湿地面积将达到1万余公顷。截至目前,各处湿地公园均已按照总体规划开展建设。
湿地保护宣传深入人心
在实施建设湿地公园等基本保护湿地措施之外,我市还有效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湿地保护提高全社会保护湿地的意识。
每年我市都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湿地的功能效益和湿地保护的意义。利用“国际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百姓充分了解湿地、爱护湿地。此外,我市还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形式宣传湿地保护的科普常识,提高全社会对保护湿地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体市民保护湿地资源的自觉性。通过广泛宣传,近年来百姓对湿地保护的关注越来越密切,湿地问题也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热点。
同时,我市近年来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湿地保护工作中。在湿地保护方面,加大湿地保护投入,多渠道筹措湿地保护资金,积极主动吸引社会资金,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投资主体参与湿地保护。例如,正在建设的济西国家湿地公园即是由西城集团投资建设;章丘市的绣源河湿地公园由山东高速集团投资建设,逐步建立起了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