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办质〔2015〕18号文件 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

25.05.2015  15:30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15〕33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转发农办质〔2015〕18号文件
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决定于6月份至9月底集中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农办质〔2015〕18号)转发你们,并就开展我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与信息公开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2.请各市于7、8、9月的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2015年1-  月农业部门查办案件统计表》。请于9月28日前将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郭  飞  韩  璐

  电  话:0531-67866527,6786609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5月22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