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向售粮农民“打白条”行为
为切实维护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严肃性,确保中央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济宁市粮食局积极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向售粮农民“打白条”行为。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59人(次),共开展各类检查251次,检查粮食经营企业710个(次),查处各类违规经营粮食案件96例,较好地维护了全市夏粮收购市场秩序。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市粮食局党委高度重视夏粮收购专项整治工作,专门进行研究部署、印发文件,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信登攀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夏粮收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组织领导力度。抽调精干人员和业务骨干,组成5个夏粮收购检查工作组,实行工作包保责任制,分别对包保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全市夏粮收购市场稳定,保障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保护农民利益。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把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夏粮收购工作的突出重点,把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行动,坚持一手抓收购、一手抓检查,确保做到“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维护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严肃性。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检查重点。不断完善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粮意识,把有无收购资格、是否跨区收购和统计制度、粮食质量、粮款支付、政策信息公示等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做到了检查全面到位、排查细致认真,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程序执法,实现了行政执法无投诉,提高了粮食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检查行动迅速,取得明显成效。在市粮食局统一部署下,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迅速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各类粮食企业兑付粮款情况进行了全面集中排查。经全面检查,全市各粮食收购企业包括国有粮食企业和民营粮食企业,均未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的现象。省督导组认为我市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执行政策、资金供应和市场监管“四到位”。对我市夏粮收购和市场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