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01.08.2016  18:08

      近年来,淄博市博山区司法局立足群众需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高标准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一是强化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站通”。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高标准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总面积达270平方米,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咨询等资源,开设了相关服务窗口,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今年以来,共计办理业务279件,接待人数568人,电话咨询66件,无一起投诉案例,赢得了群众好评。
      二是强化热线平台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线通”。整合升级“12348”热线功能,打造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让群众不出家门,一个电话便可获得各项法律服务,有效满足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强化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博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大投入建成覆盖区、镇、村的视频网络,使人民群众不出村,便可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视频对话,进行法律咨询,接受人民调解,享受法律服务。
    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转“规范化”。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区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各服务窗口均设台账,一月一统计,一季一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良性运转。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推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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