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夜越丰富 让“夜经济”成为泉城的“软实力”
多年来,不管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大都认为济南的“夜生活”相当匮乏。一到晚上十点多,济南整座城几乎“静悄悄”了:路上行人变少,多数商店打烊,灯光变得暗淡……对此,有人调侃说:在济南,晚上似乎除了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其他能用来消遣的“节目”实在寥寥。
其实,一座城市“夜生活”是否丰富多彩、是否充满活力,关乎的不仅仅是城市居民精神生活与休闲娱乐,更是一种城市“软实力”,是衡量城市繁荣与否、生活舒适度与便利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外地游客感知当地文化、体验当地生活方式的重要渠道。
“夜生活”越丰富,“夜经济”就越繁荣。上海素来以“夜上海”著称。南京的夫子庙、秦淮河,成都的宽窄巷子、春熙路,广州的北京路、“珠江夜游”……这些地方,每天晚上都是灯火辉煌,熙熙攘攘,景象繁荣。有资料显示,上海夜间商业零售额已占全天的62%,广州服务业产值的55%是夜间消费所贡献的,北京王府井超过100万人次的高峰客流是在夜市。夜间文化休闲,不仅带动了交通、餐饮、购物、娱乐等方方面面的消费,更重要的是还带动了广泛的就业。在西方国家也是。有资料显示,“夜经济”2017年已占到英国GDP的6%,成为该国第五大产业。
“夜幕降临,生活才刚刚开始。”这是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的生活常态。基于这种社会常态、经济业态,最近在各地出台的新一轮促消费政策中,“培育夜经济”一词频频出现。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城市纷纷推出举措,提出要建立夜间经济示范街、地标型夜市。总体看,我国夜间经济已由早期的灯光夜市转变为包括“食、游、购、娱、体、展、演”等在内的多元夜间消费市场。
今年的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设一座具有独特韵味的“不夜城”,刚刚出台的《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南则剑指“泉城之夜”品牌,致力于进一步提升“天下泉城”的知名度、美誉度,其中包括将放宽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
济南打造“夜经济”,条件得天独厚。首先是自然条件。济南“山、泉、湖、河、城”融为一体,而且大明湖、趵突泉、五龙潭、护城河、泉城广场、泉城路、百花洲等相毗邻,可以以“泉城夜宴”为切入点,精心策划灯光秀、演艺秀、夜间游船等项目,构建标志性“夜旅游”发展带。像这样的休闲和旅游资源,是其他城市很难企及的。其次,在济南,像泉城路、芙蓉街、洪楼、文化东路、西市场等区域,原本就有夜间摆卖的“历史传统”。在过去,“练摊”不仅成就了一批企业家,而且也是一些弱势群体的“饭碗”、一些大学生甚至白领增加收入的路径,只是后来在城市市容管理“一刀切”的历史背景下,“地摊经济”逐渐在城市中销声匿迹。但地摊经济也是一种经济方式,只要引导到位、管理有序,它与交通有序和市容整洁可以并行不悖。
济南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古城。打造“夜经济”,除了满足吃喝玩乐等基本需求外,关键还要突出“文化”二字,满足广大市民的精神需求。譬如,笔者最近去山东剧院观看了两场吕剧,剧院场场爆满,演出也非常精彩。艺术再高雅,也需要观众。像这些艺术作品、传统剧种,应该通过财政补贴和市场融资等办法,使其少待“闺中”、多到基层,让文化与艺术也成为“夜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丰富广大市民的精神生活,助推济南“夜经济”的繁荣与增长。
“夜经济”需求比想象得更旺盛,增长潜力十分巨大;另一方面,诸多有价值的商业与文化资源,还有待激发。作为城市“软实力”之一的“夜经济”,“泉城夜经济”能否繁荣,需要利用权力的“有形之手”多创造条件,多搭建平台,多做市场的推手;也需要遵循市场的“无形之手”,对市场行为多一份理解、多一些包容,切忌陷入市场管理“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窠臼。须知,打造“泉城夜经济”,也必须守初心——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作者: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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