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出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指标考核办法
02.08.2016 10:3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其中,现状得分=基础分值+(总分-基础分值)×(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高值-某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高值-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低值);改善得分=基础分值+(总分-基础分值)×(某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最低值)÷(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最高值-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最低值);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上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本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上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县(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考核得分位列全市倒数第1的,取消计算分值,只得基础分值。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2.08.2016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