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失业保险金上调至900元 详解失业金领取办法

13.10.2014  17:29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卢诺) 淄博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至900元,是全省最高档次,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1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淄博结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将失业保险金统一从每人每月830元上调至900元。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今年7月份以后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执行新标准予以补发。   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后,全省标准分为3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月900元、850元、800元,淄博执行全省最高标准,即每人每月900元。此前,淄博执行的标准为每人每月830元。据了解,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自2009年来连续第6次上调,并始终保持在全省最高档次。同时,对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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