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女太坑娘 女子找假妈办公证偷走亲妈的房子
04.08.2015 13:0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2013年9月20日,住在济宁城区吴泰闸路一小区的董某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一名男子手拿租赁合同,声称房子是董某的女儿赵某的,已经连同室内全部家具租赁给他,然后将董某赶出房屋。
董某经了解才知道,2012年3月30日,她女儿赵某找其他人假冒母亲,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和房屋赠与公证,然后又拿着这些虚假的公证书,带领假冒其母亲的人员,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为赵某。
得知实情的董某提出复议申请,公证处撤销了其先前做出的遗产继承公证书和房屋赠与公证书。2014年1月15日,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撤销房管部门为赵某房屋所有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随后,房管部门将房产所有权恢复到董某的名下。
然而租房者以有租房合同为由迟迟不搬,董某将租房者起诉。2014年9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赵某和租房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即使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属于赵某无权处分行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始无效。
6月份,通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租房者搬出房屋,董某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房子。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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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5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