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公示

17.03.2015  13:43

为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4〕187号)要求,经过申报单位自评、省级评估推荐、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核等程序,青岛市中心医院等5家单位被确定为2014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示范单位建设质量,依据工作程序,现对2014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3月23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业务处实名举报。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业务处

邮编:250014

附件:2015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公示名单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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