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各区县掀起学习宣传《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热潮
志愿者宣传《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刘阳 摄)
3月7日,槐荫区裕园社区举办了庆祝“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与往年不同的是,本次活动通过与《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相结合,变小范围活动为全员参与的大规模活动,变单纯娱乐活动为推动社区治理的综合性活动,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与广泛参与。自3月1日《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各区县第一时间部署、贯彻、落实,通过细致深入的学习、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条例学习氛围浓
这几天,长清区德润小区居民王慧兰发现社区正在组织学习《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闲暇的时间她也坐下来跟着学习,“这个《条例》出台得及时,社区组织学习也很到位。”原来,德润小区整治之前,好多居民在大门口种菜,占用了公共资源。现在,大家都在学习《条例》,她相信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将很快得到根治。
想要贯彻落实好《条例》,首先要做的便是学好《条例》。《条例》实行后,长清区将《条例》单行本迅速发放至全区各部门、街镇、村居,为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供保障,同时将把《条例》作为广大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让广大干部职工熟知《条例》内容,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独有偶,历下区将《条例》单行本在街道服务大厅、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处摆放,方便居民取阅学习。槐荫区则成立了由相关专家、执法人员、市民宣讲员组成的宣讲团,深入基层进行宣讲。各职能部门则按照《条例》有关任务分工,分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围绕《条例》的主要内容、理解适用及执法程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历城区在全区统一印制了一万余份学习材料,确保所有机关干部人手一份,原汁原味地学习《条例》、了解《条例》、遵守《条例》。
广泛宣传掀热潮
通过《条例》的实行,从倡导与鼓励、重点治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市民文明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离不开对《条例》深入广泛的宣传。济阳区以《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为契机,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的重点内容,在全区组织开展了《条例》宣传“进机关、进窗口、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户、进车站、进公园、进社区、进农村”等“十进”活动,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了常态化宣传。
商河县则充分利用窗口单位面对面宣传,将《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分发至县政务中心、税务大厅、车站、银行、各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并安排专门人员对前来办事的市民进行读本发放和面对面宣传,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遵守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建设文明商河美丽家园”等宣传口号。在天桥区,纬北路街道发动各个社区迅速与驻地单位企业协调,发挥共建优势,利用辖区LED屏做好标语宣传播放工作;堤口路街道、工人新村北村街道通过精心部署、广开阵地,在各社区在宣传栏醒目位置上张贴《条例》内容及宣传口号,并向居民发放《条例》宣传单,讲解条例内容及注意事项,使市民群众时时处处受到熏陶。居民纷纷表示,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推进自身文明素质的提升,建设泉城美好家园,争做一名合格的《条例》践行者。
形式多样入人心
在《条例》宣传中,除了要注重宣传的广度,各区县更是集思广益,创新宣传形式与方法,确保《条例》深入人心。市中区通过“指尖微宣传”掀起了文明热潮,区文明办提前与市中区融媒体中心对接,将《条例》宣传分为“文明行为篇”“重点治理篇”“保障监督篇”“法律责任篇”等专项宣传板块,利用H5、漫画、单页新闻等适合“指尖”阅读的新宣传形式,做好《条例》“微传播”文章。这种融合创新的宣传形式一方面能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另一方面着重将涵盖各部门工作职责的“保障监督篇”内容在政府部门微信群分发,大大缩短各部门传达部署的时间。
槐荫区段北街道办事处则在公众号建立了《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专栏,以每日推送的方式让街道社区工作者系统地熟悉《条例》内容,并对条例倡导与鼓励的行为、重点治理的行为进行逐条重点分析及案例梳理。在街道公众号的动员下,街道业务科室和社区工作者也纷纷加入到对《条例》的宣传学习中来。平阴县榆山街道文昌社区的志愿者们则走上街头,积极开展“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引导宣传志愿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乘车、相互礼让、绿色出行的良好出行习惯。(本报记者 张龙 邵明红 刘阳 冯经纬 黄佳杰 张素芬王宝静 李冬阳 李小梦)
作者:张龙 邵明红 刘阳 冯经纬 黄佳杰 张素芬 王宝静 李冬阳 李小梦   网络编辑:田艳敏 值班主任:田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