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局四条措施学习贯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3.12.2014  18:45
          12月22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外正式公布后,寿光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学习贯彻,为做好下步实质性工作打好基础。一是搞好领导层面学习。在局务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条例》全文,地籍管理科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主要精神、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的区别、下步工作打算,从领导层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习。将《条例》全文及相关解读文章上传局内部办公网,并配发《通知》要求以科室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三是抓好社会层面学习。开展一次专题宣传活动,由地籍管理科结合《条例》内容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稿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进行广泛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为下步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是联系对接机构设置工作。根据潍坊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明确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的精神,积极做好与机构编制部门的联系沟通,提前做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增加、职能接收的相关准备工作,为明年3月1日《条例》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寿光局 钟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