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地税局积极打造联合办税新模式努力实现税收征管新发展
今年以来,安丘市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有关要求,按照省局、市局国地税合作工作部署,坚持便利办税、协同治税、足额征税,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抓住难点、求真务实,国地税密切合作,全面推进“服务融合、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了税收征管质效。
一、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切实便利纳税人。由安丘市地税局牵头,协调市政府拨款230万元,对原国税办税服务厅进行改造提升,打造出使用面积1700平米的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地税办税服务厅全面进驻。联合办税服务厅设立36个服务窗口,实行“一人一机双系统”,统一办税服务标准、办税方式和服务手段,开展一机叫号、联合导税、联合咨询等服务,实现了“走进一个厅、面对一个窗、办理两家事”,彻底解决了纳税人在国地之间“来回跑”的麻烦,大大节省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
二、把握重要节点,挖掘合作深度。一是联合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针对营改增纳税人原大多为地税单管户,国税部门以前没有联系方式,规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户管确认任务的实际情况,安丘地税局主动承担电话通知、微信提醒、短信告知等工作,并放弃公休节假日安排户管人员分批到联合办税大厅加班,各负其责指导纳税人逐户办理户管确认,顺利完成了3284户营改增纳税人的户管确认工作。同时,户管确认期间在联合办税服务厅设立营改增咨询平台,国地税双方共同选派业务骨干提供咨询服务,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大大缩短了办理确认时间,确保了营改增的试点成功。二是携手推进“金三”换版工作。作为“金三”换版工作的先行试点单位,安丘市国税局、地税局密切协作,积极做好相关宣传,通过联合发布公告、微信、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宣传金三工程优化版换版的重要意义,做好舆论引导;联合做好系统内培训测试,与国税部门以“以干代训”等方式对联合办税服务厅全部前台人员进行了培训测试,为换版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积极开展互通业务测试,共同预约冒烟生产纳税人,对优化版中的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等互通业务,国地税局分别安排专人进行了测试,并对测试出的问题共同进行分析,查找出问题原因并及时汇总上报,保障了换版工作顺利进行。
三、联合征收税款,拓展合作广度。一是合作征收税款。自2016年6月1日起,安丘市国地税实行由国税部门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对地税部门的附加税费及个人所得税直接征收,确保了代开发票零散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截至10月底直接征收入库附加税费及个人所得税178万元。二是联合推进委托代征。安丘市地税局与国税局联合委托安丘市德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安丘市分公司代征全市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征收增值税和地方税费业务,截至10月底累计代征附加税费及个人所得税290万元,是2015年全年委托代征税款总额的10倍多。
四、联合开展核定征收,实现税负公平。针对以往国地税征收所得税税率不一致,造成企业税负不公平的问题,安丘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新应税所得率标准范围内,共同研究、联合制定统一的应税所得率标准,对全市8个行业应税所得率统一分类明确,切实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营造了税负公平的纳税环境,赢得了纳税人的高度认同。
五、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促进依法纳税。安丘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成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共享,对国地税共管户的欠税信息相互传递,并应用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对不配合清理欠税的纳税人一律评为D级,2016年共将23户不履行清缴欠税义务的纳税人评价为D级;联合开展上门宣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关政策,着重宣传评价为D级对企业的影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通过政策宣传,国地税两部门催缴欠税入库126万元。
六、合力搭建综合治税平台,推进协同治税。安丘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确认34项涉税信息报送内容,逐单位联合上门对接,搭建了由财政、发改、住建、水利等部门以及各镇街区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税平台,建立了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对政府补贴收入、用电信息等数据每季度进行交换,切实提高第三方涉税信息综合利用效率。国地税之间建立完善纳税信息交换制度,加强税务登记、委托代征、增值税代开发票等内部管理信息的交换,实现纳税信息共享。今年1-10月份,通过综合治税补缴税款1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