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竞赛的通知 鲁安办发〔2015〕11号
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政府安委会确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意见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和宣贯,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安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题
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三、学习竞赛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4〕32号)等重要文件。
四、竞赛步骤
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下旬起开展全省群众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竞赛。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学习的实效性,采取集中宣讲、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体授课等形式,努力营造浓厚氛围,迅速掀起学法用法的新热潮。在此基础上,各市各企业结合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办,分别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工人日报社、中国企业报社承办的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活动内容请关注各承办单位网站、报刊),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竞赛,通过自下而上的层层竞赛和选拔,推进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二阶段:6月份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期间,省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视)知识竞赛。6月上旬,各市和部分中央驻鲁、省管企业通过自下而上的层层选拔,分别组成一个代表队,在山东广播电视台进行现场电视知识竞赛,全程录像,并于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期间在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公共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竞赛方案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是为提高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法治水平、增强法制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在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进行广泛的宣传,组织发动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等各个层面、各类人员积极踊跃参与,再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新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严密组织,注重实效。学习竞赛两个阶段要有效衔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在认真组织全员普遍学习、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坚持“以赛促学”,组织形式多样、新颖、有效的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效果,促进学习深入开展。各市及企业参加第二阶段省里电视知识竞赛的选手,必须是经过自下而上的层层选拔产生,人员结构层次有一定代表性。
(三)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各地要以这次学习竞赛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贯彻力度,在全社会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切实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市和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学习竞赛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联系人)及学习竞赛开展情况分别于5月8日、6月30日前报省政府安委办。
联系人:王悦军、王留虎
联系电话:0531-81792162(带传真)、8179215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视)知识竞赛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附件: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视)知识竞赛方案
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视)知识竞赛于2015年6月份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济南举办。
一、组织单位
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办,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公共频道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承办。
二、竞赛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4〕32号)。
根据考察内容,在现有的《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题库》基础上补充完善,建立《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视)知识竞赛题库》,题型设置选择题(含单选题和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
三、组队安排
每个设区的市组成一个代表队,共17个队,每队5人,其中领队1名,正式参赛选手3名、备份选手1名(选手要从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中选拔,具中有一定代表性)。
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组成6个代表队,分别是山东高速集团、山东黄金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山东钢铁集团、鲁商集团、中石化齐鲁分公司。每队5人,其中领队1名,正式参赛选手3名、备份选手1名(选手要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中选拔,具中有一定代表性)。
四、竞赛时间、地点
电视知识竞赛于2015年6月8日至10日在济南举办,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其中:
6月8日(周一)报到,熟悉场地和竞赛规则。
6月9日(周二)组织四场预赛,每场1个半小时。其中17个市代表队通过抽签分成3个场次(2场6个队、1场5个队)进行预赛,企业代表队6个队单独进行1个场次预赛。每场预赛决出前2名进入决赛。
6月10日(周三)组织决赛,在山东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由预赛决出的8个队进行现场竞赛。未进入决赛的其他代表队、省政府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和企业代表作为决赛现场观众参加。
决赛现场将邀请省政府领导参加,并接受电视台采访,作为“安全生产月”的一项重要活动,于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天,在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黄金时间播出。
五、赛制安排
竞赛共设置个人必答、每队必答、快速抢答和风险挑战四个环节。
(一)个人必答:各队3名选手分别回答问题,每位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正确加10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其他选手不得提示和补充。
(二)每队必答:每个参赛队轮流回答问题,队内可推选出一名选手回答,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正确加10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
(三)快速抢答:主持人出题完毕后各队抢答,先抢到的队推选一名选手回答,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正确加10分,答错扣10分。
(四)风险挑战:设置10分、20分、30分风险题目,由各队自由选题或弃选,确定题目后推选出一名选手回答,其他选手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正确加相应分数,回答错误则扣掉相应的分数。
其中预赛设置个人必答、每队必答、快速抢答三个环节,决赛设置个人必答、每队必答、快速抢答和风险挑战四个环节,决赛现场并组织观众答题互动。
六、奖项设置
电视知识竞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3等奖4名,另设优秀奖8名(各场预赛的第3、4名)。
获奖单位颁发奖杯、证书,获奖个人颁发奖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