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新制度:连续3次预警将约谈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今天发布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调度通报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省实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各市认真组织填写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统计报表并报省应急厅,执法工作相对较弱的市将被发放预警,连续3次受到预警提示的市,将约谈该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为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情况,分析研判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动态形势,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定在全省实行“一事一落实、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调度通报制度。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调度通报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调度统计制度。省应急厅每月调度统计各市应急局开展执法检查企业数量、发现违法行为(含重大隐患)、下达执法文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案件移交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各市认真组织填写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统计报表并报省应急厅。对国家应急部、省应急厅统一部署的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要按照“一事一落实”要求,按时专题上报。
(二)季度通报制度。省应急厅每季度对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行政处罚情况,参考各市上一年度GDP对各市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量化赋分并通报。季度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月调度情况和专项执法行动落实等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执法工作要求。通报发送各市应急局。
(三)预警提示和约谈制度。省应急厅根据通报赋分情况,向执法工作相对较弱的市发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预警提示卡进行警示督办。对连续2次受到预警提示的市,由省应急厅分管负责人约谈该市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对连续3次受到预警提示的市,由省应急厅分管负责人约谈该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
对季度安全生产执法零处罚的市、县(市、区),由省应急厅分管负责人分别约谈该市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和该县(市、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
(四)奖励激励机制。省应急厅每年度对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总结。对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季度通报连续3次总分靠前的市应急局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对安全生产执法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优先推荐表彰;对连续3个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总分靠前的市应急局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对安全生产执法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在全省应急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中优先推荐参评。
山东省应急厅告诉闪电新闻记者,所有统计报表均为累计报表,要注意有关累计数据前后月之间的衔接。跨年度未完成问题整改或行政处罚执行的数据,不列入下一年度统计范围,要单独进行填报。
各市应急局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工作,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安全生产执法统计报表纸质版以及零处罚县(市、区)名单,经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自行存档以备查阅,并将电子版报送省应急厅。
通知指出,建立调度通报制度,是推动安全生产执法规范有序开展,提高执法质量,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市要充分认识该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新形势下促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重要抓手,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实效。
各市要充分利用执法系统收集填报相关数据,并认真整理行政执法相关文书、资料、凭证等,建立工作档案。省应急厅将根据需要随机抽查核验各市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或不按时报送的,按赋分标准扣分并通报批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