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宗教局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国宗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宗教工作实际,省宗教局在总结去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对推动实现我省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管理的规划化、民主化、系统化,维护宗教界正常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3月份,省宗教局举办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政法科(处)长会议,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宗函〔2015〕11号),对我省开展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5月份,又下发《关于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鲁宗函〔2015〕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的通知》(鲁宗函〔2015〕37号),对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并将原定于9月底前完成的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提前到7月底前完成,提高备案工作效率。同时,省宗教局还通过调研、现场交流、自查自改等形式,对各市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调度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推进,不断取得实效。
专项工作完成后,省宗教局还将采取实地考察、查阅备案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备案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寻找工作亮点,切实提高我省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font?Ggt ?? text-transform:none; font-style:normal; font-size:14.0000pt; mso-font-kerning:1.0000pt; background:rgb(255,255,255); mso-shading:rgb(255,255,255); " >6月2日,德州市举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宗教政策法规辅导报告会,邀请国家宗教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周怡文作专题辅导报告。省民委(宗教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马银平应邀出席仪式,并宣布2015年德州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正式启动;市委副书记杨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康志民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民族宗教局长马传先通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安排情况,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邵自升出席会议,市伊协会长白兆富代表宗教界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在当前国内外复杂形势下,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从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来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宗教工作,增强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责任感,增强抵御渗透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切实提高对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活动的重点和任务。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和《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让宗教界人士明确权利和义务,更加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会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与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结合起来,与制止和处理佛道教乱象、开展“卧尔兹”演讲、推动天主教民主办教、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既开展好学习活动,又促进宗教方面的各项工作。要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采取举办报告会、演讲比赛、座谈会、征文、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动学习活动进宗教团体、进宗教场所、进信教群众,大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精心谋划,认真实施,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宗教界要在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要建立和健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学习制度,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维护宗教领域的团结和谐,使宗教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与会同志还参观了德州市宗教政策法规活动巡展。
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党委统战部长、民族宗教局长,各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和信教群众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