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批多的省直部门要建办事大厅 年底前全部建好

26.03.2015  15:36

  有媒体曾报道,一些部门明着是下放审批权,暗地里却以核准、备案、评估、检测、监制、鉴定等名义搞变相审批。企业办事原来要盖几个公章,现在只盖一个却还要四处签字。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地方政府对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彻底放、不截留,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5日,从省政府常务会获悉,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我省2015年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意见。此外,今年省级将再取消下放1-2批审批事项。

   申请材料不齐要一次性告知

  今年3月,我省已出台《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编写规范》,推动部门理顺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审批权限和裁量权。各有关部门将根据规范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6月底前省直部门(单位)完成编制工作,8月底前市级、10月底前县级全部完成。实行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及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有关信息在各级网上大厅、部门门户网站和审批办理场所予以公开。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明确办理时限,在时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自行延长审批时限。

   今年底开通省级网上审批大厅

  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要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并将窗口集中到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对于审批事项较多的省直部门(单位),则年底前全部建立实体办事大厅(窗口)。

  针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审批事项也进行了改进。对跨部门审批,要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牵头部门的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研究,按时答复。年底前市县两级基本实现涉及企业登记审批事项、建设工程类审批事项并联办理。

  加强对淄博市、潍坊市、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行政审批规范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今年10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并将适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2015年底开通省级网上大厅,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

   原则上不再新设行政许可

  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级、各部门对纳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除经论证需调整为内部审批,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的事项外,其他一律取消,年底前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削减规划和计划,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大削减力度,提出取消下放意见,于2015年5月底前报省编办。2015年省级再取消下放1-2批审批事项,鼓励投资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2015年5月底前编制中央和省级设定市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等要素内容。将严控新设行政许可,除国家法律法规设定外,我省原则上不再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

   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未入清单不得实施

  2015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内容、措施和职责分工,推动政府部门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明确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措施。

  针对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各级要对现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省、市、县三级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分别于2015年4月、6月、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市县级清单向省编办备案。今后,未列入清单的前置服务收费项目不得实施。此外,要建立行政审批监察制度,明确监察责任,确定监察主体、程序和方式。(见习记者 周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