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与纠错一个都不能少
“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本月初,济南市委审议通过的《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了上述“兜底”构想。据媒体统计,截至目前,至少6市出台了类似的“改革失败”“容错机制”,除了济南之外,其余5市都在浙江:杭州、温州、绍兴、金华、义乌。(3月24日《新京报》)
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官场上曾经出现一种声音——不做事就不出事,为了不出事最好不做事,由此便带来了“为官不易”与“为官不为”的讨论。对此,主流声音是,现在只是常识回归,根本不能说是为官不易;而且,即便为官不易,也要为官有为。
马云曾经讲过,相对于别人的成功,更值得关注的是别人的失败。对于一个人来说,应该从别人的失败中吸取教训;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则应该从导向上形成宽容失败的氛围。因为无论是干事创业还是创新创造,都离不开一定风险;所要干的事越大,所要突破的框框越多,所面临的风险也就越大,所以,一个社会就需要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为敢干的人“兜底”。
但是,容错机制的容,是宽容之容,不是纵容之容。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这里,容错与纠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并行不悖。宽容失败,鼓励干事,不是支持盲干乱干。比如,有人干事喜欢搞一言堂,不喜欢调查研究,不愿意多方听取意见,甚至知错也不纠正,在这种情况下,决策和干事就容易出错。对于这样的错误就不能纵容了事。干任何事情,都要体现科学性和民主性,都要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把程序和规律放在一边,视规矩和规范如无物,这样犯下的错误就不该免责,反而是要追责的。
这是一个鼓励干事创业的时代,在很多时候,宽容错误比鼓励进取还重要。就现实来看,建立容错机制不仅必要而且迫切,但也要防止有些人念歪了经,把容错机制当成盲干乱干甚至不干的借口。可见,容错和纠错一个都不能少,没有容错机制难免有后顾之忧,没有纠错机制难免产生“逆淘汰效应”——不仅会让一部分投机分子得利,而且会伤害那些真正踏踏实实干事创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