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对教育乱收费“零容忍”
24.09.2014 18:50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教育收费,寿光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对教育乱收费“零容忍”。
一是推进保障机制改革。各单位、学校严禁在财务支出中挤占、挪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切实保障学生宿舍维修、日常管理等相关费用的正常开支;结合实际,层层制定方案,妥善解决使用非财政资金建设学生宿舍所形成的债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坚决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坚决制止一切违规收费行为。
二是健全公示公告制度。全部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纳入同级财政管理。严格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明细。完善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审计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单位截留、平调、挤占、挪用。
三是织起监控舆情网络。使用规定收费票据,严格按照规定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办各种补习班、培训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学校收费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设立“小金库”、账外账。教育局将不定期联合物价、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学校收费进行专项检查。
四是加大收费查处力度。凡学校、教师经查实有乱收费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严肃查处顶风而上乱收费案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将依据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潍坊市教育局)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4.09.2014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