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名优小吃城纳入改造 投资装修两年被要求搬离

07.01.2015  13:17

  这家饺子店租赁合同到期后店主每月都交水电费和租金。记者 范洪雷 摄

  在英雄山路附近的中华名优小吃城经营了10多年后,近期,一楼的16家餐馆突然被要求尽快搬离,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为市中区国有企业的小吃城的经营管理权已经由济南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承接。

  店主们称,他们无法接受的是2012年前后,小吃城要求他们对各自店面进行装修,并承诺与其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然而,每户花费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完成装修后,小吃城管理方却食言了。在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小吃城仍然在收取着租金,直到2014年11月15日左右,小吃店突然被要求尽快搬离。

  巨资装修后 签合同被拒

  1月5日上午,空中飘起小雨,中华名优小吃城一楼16家小吃店的店主心情很郁闷,在此经营了10多年、生意尚可的情况下,他们恐怕要闭店离开这里。记者看到,为了与小吃城“抗争”,他们在各自店面的显要位置贴上了“反对暴力拆迁”字样的自制海报。

  据了解,中华名优小吃城共有23家商户,本次改造搬迁主要涉及经十一路路南的16家商户,其中,“新疆居”和一家养生馆合同还没到期,根据合同,“新疆居”租赁期限是从2011年12月1日到2021年11月30日,其余商家合同都在2014年年底陆续到期。

  “我们几十万、上百万的资金都花在了装修上,要是早知道小吃城要改造,谁会花这冤枉钱?”据了解,当年装修,商户耗资三十万到上百万不等。

  据多名店主介绍,2012年前后,市中区相关部门为提升小吃城的餐饮形象,要求一楼所有小吃店装修,并承诺装修后与小吃店签订长期租赁合同。

  当年的租赁合同陆续到期后,所有店主都盼着签一份长期合同,可他们找到小吃城管理方签合同时,对方却一再推脱。“起初只跟两三家小吃店签了两年的合同,后来就不跟任何店签了。”在此开小吃店的王先生称。

  未签合同却收了两年租金

  对于2012年前后的那次装修,市中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彭宁称,他们和小吃城管理方均未“承诺过装修后跟业主签长期合同”,装修是商户的个人行为。市中区政府办公室另一副主任杨晓梅则称,当时并没有强制要求小吃店装修,只是进行了号召,也没有承诺装修后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只说“双方合作愉快的话就一年一签”。

  但事实上,2012年商户陆续装修完毕,小吃城管理方既没有跟商户签订长期合同,也没有一年一签。对此,彭宁、杨晓梅表示因为“小吃城有一些新的动向和规划”,所以不再续签,但是“从法律上还是认同商户的”,“也没有影响商户正常做生意”。

  “合同已经到期的商户,就应该按时交房,但是至今他们没交还。对于合同未到期的商户,我们会按合同履约。”彭宁说,2012年后就陆续有商户合同到期,小吃城管理方却没收回房屋,而是“默认”商户继续经营并收取房租。

  店主出示的单据显示,2012年至今,一楼23家店主在没有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一直向小吃城管理方缴纳租金、水电费等。“在无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小吃城却为我们协调办理了工商、消防等部门所需的所有证件。”店主们称。对于没签合同却收租金的行为是否违法,彭宁表示无法回答。

  店主要求赔偿装修损失

  “一般餐饮行业需要5-10年的市场培育期才能回笼资金。如果不是得到了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的承诺,我们不会花数十万甚至上百万进行装修,刚两年时间就突然要求搬离,小吃城这种行为是违约的。”店主牟女士称,“我们要求小吃城给出合理解释,并给予相关赔偿。”

  “让我们限期搬离,必须赔偿我们的装修损失费。”商户表示,他们多次恳请就赔偿问题和市中区政府驻小吃城工作组、市中区政府相关负责人面谈,但是都未如愿。

  对于赔偿问题,彭宁称,将按相关合同进行赔偿。店主却质疑称,2012年至今,原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对于店主们的赔偿要求,彭宁表示,将把情况反映给相关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