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地税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

24.09.2014  17:50

  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国务院今年重点督办的一项惠民政策,省、市局对此高度重视,连续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沂源县地税局根据上级部署迅速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力度,截止2014年9月23日,所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100%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要求各中心税务所负责人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县局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分管领导亲自督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基层所,及时进行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自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实施后,县局把这一惠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收宣传的重点,结合日常税收征管,采取集中宣传与上门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把小微企业优惠宣传册和告知函送到纳税人手中,面对面、手把手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税收优惠申报,政策宣传和辅导达到了100%,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和纳税人的高度肯定。
  三是政策落实到位。对辖区企业逐户进行调查统计,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及时给予落实优惠政策;对市局下发的小型微利企业参考名单,县局要求主管所逐户进行核实,看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否享受了税收优惠,对未落实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立即进行错误申报更正,对出现的多缴税款进行退税或抵税处理。截止目前定额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共93户,已全部按要求调减定额;实行查账和定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共90户,需要进行更正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共有44户,截至目前已全部更正完毕。
  四是加强工作调度,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定期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确保未享受优惠的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切实享受到优惠政策。同时要求各税务所对所有小型微利企业按照征管实际,结合税务登记信息、日常财务报表、税款申报数据进行逐一分析核查,统一进行汇总整理,认真登记好小微企业台账,切实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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