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局“三项制度”促进国土法律法规学习
07.11.2014 16:48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定期学习制度。局里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做到新法公布及时学,老法运用重点学,法律修改专题学。重点抓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行政强制法》等与国土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实行每周五定期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各科室、各所为单位组织学习。
大讲堂制度。除定期收听收看省厅、市局的法律法规大讲堂外,还定期邀请法制部门、检察、法院及国土资源系统相关领导授课,全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两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局里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专家讲课、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集体学习。局党组会、局班子成员会等会前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会前学法由法规科负责讲授,或根据讲授内容由相关业务科室轮流讲授。(徐丙荣)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7.11.201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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