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地税局全面落实“一窗通办”深化国地税合作
沂源县地税局
全面落实“一窗通办” 深化国地税合作
为顺利打赢“营改增”第二阶段增值税“申报战役”,沂源县地税局主动“出人员、出窗口、出设备”,在人员管理、窗口设置、业务办理、综合考核、深化服务等方面与国税深度融合,全面开启“一窗通办”联合办税模式,为纳税人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纳税服务。
一、强化保障合作,实现管理融合。一是实行人员合作统一管理。成立国地税联合管理办公室,联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办税服务厅所有人员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办税服务厅岗责设置。二是实行窗口合作统一管理。联合设置前台12个“一窗通办”窗口,对工作纪律、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进行统一。工作一个制度要求、一把尺子考核、一个标准衡量,做到整齐划一。
二、强化绩效合作,实现考核融合。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量化考核。制定《沂源县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岗责考核管理办法》,按月考核奖惩。二是强化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对“一窗通办”业务执法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和查找,在业务办理事中和事后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差错问题,对无法纠正的差错在国地税合理划分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
三、强化内涵合作,实现服务融合。一是简化流程,提质增效。让办税流程更加优化,努力打造“办税服务高铁”。联合落实国地税规定的各类应办事项,统一服务标准,避免服务差异,推动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持续改进。一窗通办窗口联合设置有效解决了“营改增”后国税增值税业务量突增带来的缺人员、缺窗口、缺设备的被动局面;有效缓解了国税申报期工作压力。一窗通办”让纳税人实现了高效办税,使办税业务更加方便快捷,真正达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目的;二是实现以票控税堵漏增收。实现了国地税执法上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了增值税发票以票控税的显著作用,有效地减少了地税附加税费的流失。三是优化机制,提质增效。建立联动的纳税人投诉反映机制,对一方受理的投诉涉及另一方的,及时告知另一方,双方协商联合办理,引导纳税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联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