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全市核技术利用辐射
22.10.2015 11:4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济环字〔2015〕180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各核技术利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的通知》(环办函〔2015〕1437号)和省环保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山东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的通知》(鲁环函〔2015〕698号)要求,决定于2015年10月在全市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现将《济南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张文文 联系电话:6660863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济南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2.省环保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山东省核 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的通知》(鲁 环函〔2015〕698号)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30日 |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2.10.2015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