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林业局加强国有场圃和森林公园管理

18.05.2015  16:37

为加强对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日前济南市长清区林业局与大峰山、五峰山、莲台山3个国有林场和国有长清苗圃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同3个国有林场签订了森林公园管理责任书。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保证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责任书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等内容提出要求,并对相关责任追究作了明确。

 

签订《森林公园管理责任书》,是落实《森林法》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森林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责任书明确了国有林场作为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承担的职责,并对国有森林资源保护、落实旅游安全主体责任、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内容作出规定。在率先与3个国有林场签订森林公园管理责任书后,长清区林业局还将陆续与其它5个省市级森林公园签订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