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地税局四重四抓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质效

25.07.2017  01:12

  今年以来,烟台市地税局通过“四重四抓”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掌握正常税收、潜在税收和企业欠税,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主体税种对组织收入的支撑作用。上半年,全市企业所得税完成31.1亿元,增长30.14%。

  一是重专业管理抓重点税源。严格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税收管理思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实施差别化专业化管理。对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市、县层层建立监控体系,通过征管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审核数据,核实税基,同时,强化比对分析,按季度分析企业经济税收运行状况、税负变化情况,并开展同行业、分地区税负比较,找出存在差异,分析存在疑点,有针对性地采取评估、评级、预警、监控等控管措施;对一般税源企业,建立日常管理、分析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以评查促管理;对核定征收企业,按照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及行业贡献率,规范核定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二是重整顿规范抓重点行业。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及税源构成,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地主导行业的管理措施,认真总结不同行业收入的来源渠道、实现时间和方式,以及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关系等规律,逐步建立涵盖各个重点行业的所得税管理体系。对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各县市区政府引进的重点项目等,实施跟踪控管;高度关注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尤其是在重要节日和关键节点,及时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收益的所得税贡献率。

  三是重稽查评估抓薄弱环节。对零申报、少申报、异常申报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有针对性地开展申报真实性检查;对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定率或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尤其是抓好餐饮、零散小户的核定征收;强化欠税清理和注销企业管理,积极利用中介机构对清算企业审计评估资产可变现净值;针对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对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适当增加专项检查次数,严抓细管,以查促收,确保企业所得税应收尽收。

  四是重汇算清缴抓后续管理。积极利用电子台账优化维护和规范预缴申报,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缴汇审质量和后续管理。对年度汇缴中经常出现的风险事项进行分类,设定“四个异常”项目(预提费用、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和纳税调整明显异常),划分“四个过大”费用(会议费、运输费用、办公费、劳务费),作为企业尤其是骨干企业汇缴重点检查内容,对纳税人错误申报行为依法追究处理;对所得税涉及特殊管理事项,重点加强处于减免税优惠期间、改组改制以及关联交易企业的税源管理,以案头分析为切入点,采取“贴膏药”式动态跟踪管理,有效堵塞税收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