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局探索长效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一是构建“智慧食药”平台,提升监管效能。与中国联通公司烟台分公司签署了投资约3000多万元的“智慧食药”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组建综合VPN(虚拟专用网)专网,使全市15个县市区食药部门实现接入“智慧食药”平台,通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搭建起监督执法、监管单位、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平台,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全智能监管。目前,《餐饮安全监管系统方案》编制及一期8个子系统的开发工作已全面完成,近期将选择部分试点幼儿园进行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加快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工作,率先将零售药店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网覆盖范围,入网药店统一配备了电子监管扫描及数据存储、传输设备,实现了药品流向的可追溯。
二是突出风险防控和应急预警,扎牢食品药品安全防护墙。拟定了《烟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设立了食品安全专家库,坚持了对安全风险信息的日监测、周评估、月报告和每季度一次的风险会商会议制度,安排专人对各大媒体通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行监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发送舆情短信预警,去年共编发舆情短信14000余条,提报舆情分析报告11期。全系统共召开风险会商会议130多次,排查各类风险点260多个,提出预防和整改措施240余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7469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89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1例,药物滥用监测报告192份。
三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结合监管工作情况,广泛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全市3405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4910家药品使用单位被评为基本守信以上等级,2370家餐饮服务单位及132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被评定为A级。针对新划入的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全面启动了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监管信用档案的建档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与市文明办、经信委等部门联合评选出烟台生物医药诚信示范单位85个,与教育部门联合评定“四心食堂”151个,申报省级示范食堂24家,申报“食安山东”示范生产企业30家、示范流通企业54家,确定厨房亮化样板单位130个,2个县市区被确定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完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机制。修订完善了《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定点回收单位达到“三有”(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制度、有安全措施)和“四统一”(统一标识,统一登记,统一保管,统一处理)管理目标,全市统一制作了定点单位牌匾、回收箱标示及相关工作和管理制度,确保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市已确定491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为定点回收单位,覆盖全市100%的乡镇(街道),年平均回收过期失效药品1500个品种,货值200万元,有效防止了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中国医药报对烟台市的做法进行了专门报道。
五是全力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经过两年多的紧张筹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综合楼工程已经竣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整体迁入了新址,新检验中心实验室及辅助用房面积达10000平方米,目前,实验用仪器设备已安装、调试、校验完毕,通过了6000多个参数、535个方法的食品检验资质认证。去年争取市财政400万元的食品设备已采购,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的306万元仪器设备采购正在进行中,今年市财政1000万支持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预算已获批准。
下一步,我们将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总抓手,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以专项整治和模块化、精细化、痕迹化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推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