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组织召开青岛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会议

21.07.2015  04:38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制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岛市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5〕48号)文件要求,青岛市将正式启动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为确保生态红线划定工作顺利开展,青岛市环保局于7月17日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我市红线划定工作会议,章群副局长出席会议,市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管局、规划局、农委、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等单位参加会议。会上,规划处介绍了青岛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有关情况,技术小组汇报了《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讨论稿)有关情况并与各单位进行了技术对接。

  下一步,青岛市环保局将根据会议对接情况,对青岛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启动红线划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