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国土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1.10.2014  13:44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平邑国土局按照上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局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科学划分了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其他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责任。

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方案还明确了责任分解机制、责任落实机制、责任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谷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