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东阿镇小屯村土法加工木炭的历史已有50多年,经过多年整治,现在仍有28户居民从事土法木炭加工,全村共有119个土窑,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为改善县环境质量,回应人民群众强烈要求,根据《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小屯村所有土法木炭小作坊进行清理取缔,彻底消除土法木炭窑废气污染大气危害,严防土法木炭小作坊死灰复燃,杜绝土法木炭小作坊“打而不死,屡查屡犯”情况出现,达到“清除木炭窑、恢复地貌、绿化美化”的标准。
一是领导重视行动快,组织得力起点高。平阴县委、县政府成立“平阴县取缔小屯村土法木炭加工小作坊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取缔工作动员会,制定下发《东阿镇小屯村土法木炭加工小作坊清理取缔行动实施方案》,木炭窑整治取缔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16日至4月26日,木炭加工户自行对窑体进行彻底拆除的,经验收后,每个窑体奖励加工3000元;4月27日至5月6日,自行拆除的奖励2000元;5月7日至5月17日,县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破坏环境资源的土法木炭窑处以2万元的罚款,并按照《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按日连续处罚,对逾期未拆除的木炭小作坊,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二是措施得力见效快,同力合作效率高。县环保局作为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多次与相关部门召开碰头会,商讨工作安排,专项领导小组到小屯村进行现场检查,对经营业户逐家进行现场查看,对土法木炭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县环保局和东阿镇政府在小屯村同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木炭加工户代表进行面对面座谈。县环保局在前期进村入户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每户木炭加工户制作了环境违法行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并给土窑加工户送达了《关于东阿镇小屯村土法木炭加工小作坊清理取缔的通知》和清理取缔工作明白纸,为取缔行动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工作依据。同时在小屯村政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路口张贴《关于东阿镇小屯村土法木炭加工小作坊清理取缔的通知》22份,悬挂标语18幅。出动宣传车一辆,并在村大喇叭不间断广播小木炭清理取缔工作方案,在全村范围内掀起了以拆除土法木炭加工小作坊为主题的宣传高潮,为取缔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为确保形成取缔工作的强大合力,该县有关部门组织多次联合执法活动,并就遇到的跨部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分析、部署和安排,有力地保障了执法的力度和效果。同时,环保、国土等部门针对不同取缔阶段,及时召开现场调度会,研究相应的有效措施,确保排查不遗漏,取缔不放过,确保取缔工作顺利进行。
截止2015年4月26日下午17时,东阿镇小屯村28户119个土法木炭窑被全部清理取缔完毕,通过了工作组的联合验收,各木炭加工户均签订不再进行土法木炭烧制承诺书。东阿镇小屯村土法木炭加工小作坊清理取缔工作任务提前在第一阶段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