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划国资充社保" 增强归属感有利投资引导

16.03.2015  13:34
  □刘义杰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方面获悉,《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3月11日正式发布。《意见》提出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其中要求,将省属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转由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管理,行使出资人职能,促进省属一级企业股权多元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3月12日央广)

  我国养老保险面临着巨大的挑战。3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黑龙江省省长陆昊代表在发言中提出,当地养老金赡养比达到了1.42:1。对此,李克强总理表示,“很多退休老工人年轻时为共和国发展流过大汗,绝不能让他们年老时再流泪!”养老金赡养比不合理是一个全国性问题。由此来说,优化养老保险体制,提高社保基金收益率已经迫在眉睫。山东出台国企改革意见,将省属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转由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管理,无疑意义重大,值得借鉴。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实施者极少。从这个角度来说,山东“ 划国资充社保 ”的做法是破冰之举,具有示范效应。

  当然,正如专家指出,从国有资本经济的收益来看,目前即使把央企所有红利收入全部用于社保支出,也不一定能彻底解决社保基金的缺口问题。但问题是,我国目前最缺乏的正是解决问题的共识和实际举措。一方面,养老金入不敷出,收益率过低,而各地依然存在挪用养老金的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延长退休年龄,提高缴纳社保年限来缓解压力,并不能充分应对养老压力。

  可以说,长期以来,我们在养老问题上,一边是政府财政无法无限化,一边是如何消弭鸿沟,达成共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来说,将国有企业资本划转给社保基金缓解了这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