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大力发展全牌照金融机构 加快设立民营银行
齐鲁网12月6日济南讯(记者郝爱印)《山东省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近日印发实施,这意味着该纲要将在未来五年时间里作为山东金融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指导全省金融业发展。12月6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初明锋表示,“十三五”期间,山东将大力发展全牌照金融机构,吸引境内外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来山东设立机构、拓展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产业金融控股集团,加快民营银行设立步伐,支持设立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申请交叉持牌。同时,着力构建政策性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力争每市设立一家1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
山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加快省内金融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就《总体规划》中普惠金融发展相关规划,初明锋介绍,“十三五”时期,山东将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完善农商行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省农信联社履职转型、强化服务功能,支持城商行加强资本联合和业务合作,支持村镇银行在乡镇布设网点、拓展业务,推动恒丰银行、中泰证券、省国际信托优化股权结构,尽快对接资本市场,鼓励鲁证期货通过海外并购等方式持续推进国际化进程,推动地方法人保险公司拓展机构网络、提升行业竞争力。
山东将大力发展全牌照金融机构
金融牌照作为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也是金融企业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通行证”。山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初明锋在今天的发布会现场表示,山东将大力发展全牌照金融机构,探索推进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组建和监管工作,吸引境内外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来我省设立机构、拓展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产业金融控股集团,加快民营银行设立步伐,支持设立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申请交叉持牌,推动综合类期货公司与经纪类期货公司发展,支持设立保险交易中心、再保险机构、外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以及各类区域性、专业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鼓励地方保险法人机构发起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山东力争17地市每市设立一家1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
推动民间投融资的发展不仅对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加快山东经济转型的重要引擎。初明锋说,山东将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资本实力、努力提升行业竞争力;推动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逐步提高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能力,探索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着力构建政策性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力争每市设立一家1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促进典当、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更好发挥作用;协调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在抵质押、财税、征信、诉讼等方面享受与金融机构同等待遇。探索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业态,有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打通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与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对接渠道,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末,形成与山东农村经济相适应,运行规范、灵活高效、监管有力、作用明显的农村合作金融制度。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互联网业务,推动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试点在国家级高新区率先开展,规范发展P2P等网络金融活动,科学规划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优化发展金融中介机构,规划建设各类金融后台产业聚集区,支持城商行联盟打造中小金融机构专业化科技信息支撑平台,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