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环保部门不作为 山东检察机关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环保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今天上午,山东省检察院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这一消息。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省份,山东将探索突破环境资源案件中“谁来当原告”的困境。
山东检察机关将试点公益诉讼 环境资源为重点领域
根据《关于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山东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环保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该提出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纠正;符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日前,《山东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呈报高检院审批。
现阶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重要领域。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山东检察机关将确定部分地区,针对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试点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司法手段严厉惩治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先行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行政管理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先行提出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纠正。如果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相关部门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公益诉讼。”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一处处长王钦杰告诉大众网记者。
将破解行政部门不作为中“谁来当原告”困境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面对环境纠纷日益增多的态势,多地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截止到去年9月,全国就已有16个省(区、市)设立了134个环境保护法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然而由于相关司法制度改革不配套,大量试点法庭面临“无案可审”的窘境。
在去年7月举行的生态文明贵阳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介绍,2011年到2013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一年3万件左右,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但与全国法院每年1000多万件案件相比,这个量实在太少,而且很多案件进入不到诉讼程序,比如环境公益诉讼,很多法院根本不受理,面临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同时,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尽管公益诉讼已写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但针对行政部门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或不作为,“谁来当原告”仍是尚待突破的困境。
“现在检察机关来当原告,这些问题可以有效解决。”中国环境保护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大众网记者,目前环保公益组织等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但面临诸多困境,比如鉴定费用就是一笔不容忽视的开支,有的环保案件甚至高达数万、数十万元,这对那些遭受环境污染,准备敲开环境诉讼大门的个人和组织来说,不得不再三思量。而检察机关有着环保公益组织所不具备的“先天优势”,即强大的能力和资源。同时,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也可以有效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同时,马军也提醒,检察机关在对环保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可能会受到地方政府掣肘,这是行政公益诉讼需要克服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