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公积金冲还贷试运行

18.07.2015  11:51

  7月16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济南将于20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并制定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施细则》。细则将于2015年7月20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

  此项业务开通后,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有了冲还贷业务,将改变“先还钱再提钱”的原有流程。举例说明,王先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8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偿还满一年,每年还款2万元。有了冲还贷业务,王先生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6万元直接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为该项业务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冲还贷业务需实行网上预约办理,而且不能在所申请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办理。试运行结束后,市民在工作日内便可直接到提取服务网点办理冲还贷业务。

   这些要求必须清楚

  申请群体

  只有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不包括电力、济钢、铁路公积金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偿还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交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其他参贷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申请步骤

  1.进入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注册;

  2.申请预约冲还贷;

  3.根据系统显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参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选择待冲还的贷款,确定办理时间及地点;

  4.系统将预约号、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至注册的手机号码;

  5.在预约时限内凭预约号持相关材料到预约的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经十路17165号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济泺路127号建行天桥支行内的天桥提取网点)办理。

  申请额度

  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办一次冲还贷业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申请冲还贷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