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有关情况

03.06.2015  12:17

  养老服务业是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个人等服务主体围绕老年人所开展的各类服务的总称,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服务行业,包括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文体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业态。

  一、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一)政策制度环境不断优化。2012年以来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十二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省人大修订了《山东省老年权益保障条例》。从2013年起省级每年安排10亿左右的专项资金和5000多亩专项用地指标支持养老设施建设。省有关部门配套制定各类政策文件10多个。

(二)城乡养老设施初具规模。全省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049家,其中公办2097家,民办952家。全省现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579家,农村幸福院5745家,共有各类养老床位5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9张,高于全国3张。全省现建有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55个,老年文体场馆7624个,老年健身站点4.88万个,志愿助老服务站4647个,助老服务基地2538个,家庭互助养老点6500多个。

(三)养老产业融合步伐加快。从2003年开始省老龄委相继举办了六届国际老年产业博览会,去年第六届博览会有300多家企业参展,现场交易和合同交易2500多万,意向金额2.9亿元。全省现建有大型老年社区24个,有1家老年产业公司在上交所上市。全省现有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190家,从事居家养老的家政服务企业540个,有15家高等职业院校设立养老专业。实施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银龄安康”工程,累计投保2249万人次,累计赔付12.68万件,总赔付金额达到2.53亿元。

(四)养老消费市场逐步升温。据调查统计,201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旅游消费、医疗费支出分别为2.5万亿、6000亿、2250亿,其中老年人消费分别为4180亿、1200亿、318亿,分别占17.3%、20%、14.2%。全省340万失能老人每年至少支出照料服务费340亿元,27万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每年拉动消费50多亿元。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全国老年人网购同比增长100%,其中山东增速排全国第二。

(五)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加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232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5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全省现有五保对象22.6万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5513元、3860元。现有城镇“三无”老人1.12万人,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30元、678元;现有城乡低保老人158万,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01元、150元,其中享受80岁以上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有20万,享受每月60元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有25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全省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部署要求相比,与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一些发展比较快的省市相比还有差距和不足,全省养老服务业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扶持政策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养老人才支撑不足等问题还很突出,养老服务业对全省经济的拉动作用尚不明显。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养老服务业是一个新事物、新领域,当前各级包括我们自身都不程度存在重事业轻产业的问题,对中央和省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理解不够到位,对养老产业是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认识不到位,把养老作为产业来抓的理念树得不牢,思路不开阔,办法不多,能力不足。

(二)社会力量参与不够。一是,投资养老产业成本高,回报率低,回报周期长,社会投资热情不高。在全省3049家养老机构中,民办机构仅有952家,亏损、持平、赢利的分别占40%、50%、10%。全省现有各类家政服务企业和网点5.2万个、年营业额350亿元,开展养老服务的只有540个、年营业额3600万元,仅占1.04%。二是,政策扶持不够有力。比如,省级对每张养老床位给予4500-6500元的建设补助,每年360-720元运营补助,与建设一张床位约需10-15万元、每床每年1.2万元的运营成本相比,资金补助水平较低,很难从根本上缓解投资主体的资金压力;居家养老、农村养老和养老消费市场培育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有些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养老机构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较为普遍。三是,市场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厘清,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进展缓慢,仍是市场主体占68.8%,影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良性竞争机制的形成;民非类养老机构发展受限,现行政策规定,民办非企业类养老机构资产归机构所有,只允许提取一定比例盈余收益作为奖励,比例不明确,限制了社会资本进入。

(三)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一是,机构养老床位缺口大。目前我省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老年人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23%,约需床位76万张,全省养老机构现有床位38.4万张,缺口37.6万张。二是,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匮乏。全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仅覆盖48%的城市社区,农村幸福院仅覆盖47%的农村社区。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仅有540家,且多数只能提供简单的生活照料服务,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需求。三是,农村养老服务严重滞后。据省统计局统计,全省农村老年人口高于城镇8个百分点,但农村养老机构只有1580家,仅占51.8%,而且除1513家乡镇敬老院外,专门为农村社会老年人服务的只有67家,仅占4.2%。全省540个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主要面向城市老年人服务。

(四)产业融合发展不够。老年产品用品研发、生产、配送、展销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未建立,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教育等产业融合不够。比如:在全省3049家养老机构内中,内设医疗机构的仅有190家,内设诊所、卫生室的932家,纳入医保定点的不到10%;全省现有340多万名失能老人,其中完全失能的100多万,现有养护型养老床位不足5万张,“一床难求”的问题突出,导致很多慢性病老人长期占用医院宝贵的公共医护资源;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以房养老保险等制度尚未建立,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健康保险等产品不够丰富。

(五)养老人才支撑不足。养老行业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社会地位低,一方面大中专院校养老专业招生难,人才外流较为普遍;另一方面养老机构招人难,留住人才更难,尤其是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护理人才严重不足,全省设立养老服务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只有15家,在校学生仅有685人。全省养老从业人员仅9万人,其中养老机构3.87万人,月人均工资不到2000元。大专以上文化的仅占5%,经培训持证上岗的1.51万人仅占16.7%。企业按规定为养老从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的仅占12.8%,缴纳部分社会保险的60.4%,未缴纳的达到26.8%。

三、发展趋势分析

养老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朝阳产业,尤其是在新常态下,必将成为我省经济腾笼换鸟、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和新的增长点。作为山东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潜力和优势:

一是,政策取向日趋明确。国家和省对发展养老服务业高度重视,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政府将为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扶上马、送一程”,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省政府把养老服务业作为全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17个重点产业之一,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必将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是,发展前景非常广阔。据国家发改委预测,到2020年和2030年我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8万亿和22万亿,对GDP的拉动作用将分别达到6个百分点和8个百分点。由此推算,到2020年我省养老产业市场规模将达到6000-700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00多万个。

三是,养老消费潜力巨大。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30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4-2-1”型家庭日益普遍,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日益明显。据全国老龄委预测,到2050年全国老年人口消费将从2014年4万亿增长到106万亿。据预测,到2020年我省老年人将达到2208万,占总人口的22.3%,到2020年老年人口消费将进入快速增长期。

四是,山东比较优势明显。山东是中华孝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孝亲敬老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山东自然环境优美,拥有山、海、泉、林等丰富的地理资源,拥有3345公里的大陆海岸线,拥有17万平方公里的近海海域;山东东接日韩,北连京津冀,西接中西部内陆,拥有发达的交通网络,区位优势明显;山东是经济大省,产业体系完备,综合实力强,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了独有的人文、资源和经济实力支撑。

四、我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思路和分阶段目标

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把养老服务业培育成一个强大的服务产业”为目标,打造一个品牌,搞好两个统筹,坚持“三化”发展,突出四个重点,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使养老服务业真正成为我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新动力、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

一个品牌,就是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孝润齐鲁·安养山东”服务品牌,大力弘扬齐鲁孝文化,充分发挥山东自然、地理、经济和区位优势,发挥“仙海圣山”养生服务业的带动作用,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为省内外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优越的养老环境。

两个统筹,就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业协调发展。

三化发展,就是推进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即:发挥市场在养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社会力量真正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实现市场化发展;坚持以老年人日益多元化、多样化和专业化的服务需求为导向,丰富和扩大养老产品供给,拉长产业链条,促进养老消费,实现产业化发展;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由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向为全体老年人服务转变,实现社会化发展。

四个重点,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把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中之重。通过实施“1234”发展战略,到2017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基本建立,民办养老机构总数突破50%。养老产业市场规模达到300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养老产品用品供给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日益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日益多样化。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日渐成熟,民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总数达到80%以上。养老产业市场规模达到6000亿以上,提供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基本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样式、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全省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打造“孝润齐鲁·安养山东”服务品牌。坚持以弘扬齐鲁孝文化为主题,以“发展机构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区养老、医疗和养生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基本养老和产业养老相融合的幸福养老”为内涵支撑,认真研究制定创建“孝润齐鲁·安养山东”服务品牌的意见,明确品牌内涵以及创建目标、思路和实施路径,省政府安排一定专项宣传资金予以支持,鼓励各地创建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子品牌,整合宣传力量,加大宣传力度,使“孝润齐鲁·安养山东”养老服务品牌成为传承齐鲁孝文化,引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一是,编制城乡养老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指导各地依据老年人数量、结构和服务需求等状况,按照统筹城乡、预留空间、合理布局的要求制定专项规划,明确养老设施建设的规模、种类、数量、标准、功能及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养老设施项目顺利落地。二是,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推动乡镇敬老院改善设施条件并面向全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到2020年覆盖60%以上农村。完善支持利用农村闲置土地、房屋建设养老机构的政策措施。创新农村养老服务内容和模式,解决农村养老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的问题。三是,支持贫困地区养老设施建设。按照农村扶贫开发部署,积极扶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养老设施建设,针对省确定的贫困村经济状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精准的倾斜扶持政策,加快推进贫困村养老设施建设。四是,加强城乡区域交流合作。建立城乡、区域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农村与城市、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开展养老管理服务、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对口交流合作,促进养老服务业协调发展。

(三)推进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一是,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制定落实“民间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办养老机构享受相同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在“十三五”期间按每年不少于8000亩安排养老专项用地指标。同时,借鉴福建省做法完善养老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对协议 出让 的养老用地价格,基准地价已覆盖地区,按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相同用途基准地价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基准地价未覆盖地区,按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 税费 之和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通过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方式合理控制地价;按照国土部要求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重点向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养老用地转型利用,引导市场存量房产和过剩房源发展养老服务业。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十三五”期间,按每年不少于10亿元设立发展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将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将运营补贴标准由每床每年360元、600元、720元调整为1200元、2400元、3600元,并将补贴资金重点向养护型机构、居家养老和人才培养倾斜,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导向作用。省政府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发展养老服务业。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抵押、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具体办法。三是,破除市场机制障碍。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公办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公建民营、租赁经营、服务外包,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放宽民非类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允许民非类养老机构投资人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提取盈余收益,消除社会投资顾虑。四是,加快产业融合步伐。推动科研、制造、配送、展销一体化发展,促进养老产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拉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开展以房养老试点。同时将沿海和内陆生态地区作为发展重点,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异地养老、候鸟式养老基地,刺激和拉动养老服务消费。

(四)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居家养老。把居家养老作为养老产业培植的重点领域,扩大服务供给,挖掘消费潜力,促进社会就业。研究制定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补贴政策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服务队伍扶持政策。制定完善社区养老设施配建政策,严格落实“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求。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各类社区服务资源,打造虚拟养老院。二是,突出医养结合。完善养医结合的有关政策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降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门槛,制定支持低等级医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医疗资源转型为老年养护机构的具体办法。同时,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推广青岛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三是,突出人才培养。对设立养老专业的院校继续给予资金奖补,制定养老专业学生降分录取、免收学费的政策规定,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岗位补贴、保险补贴、最低工资指导线等制度,督促养老机构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提高大学生入职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补贴标准。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定期组织省内养老机构和养老从业人员赴境外学习培训,引进先进管理理念、技术和人才。四是,突出基本养老。坚持把“保基本、兜底线”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完善特困老年人供养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年人供养标准。不断扩大低保老年人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将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全面建立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制度,实行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任组长,省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在省民政厅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全省养老服务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

(二)搞好产业规划。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聘请专业机构参与,在搞好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我省养老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全省养老产业定位和发展思路、产业重点、空间布局,引领社会资本和土地、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养老领域有序流动,形成产业规模和聚集效应。

(三)建立统计制度。由省统计、民政部门牵头,省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类行业组织积极配合,尽快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统计制度,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专项调查,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与养老产业相关的各业态情况,认真搞好数据分析,为省政府正确决策提供数据参考。

(四)加强督导检查。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重点督导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业重点任务分工以及养老设施资金扶持、用地保障、价格优惠和税费减免等有关政策,清理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系统研究解决养老设施项目“落地难”问题,确保顺利落地。

(五)搞好宣传引导。以打造“孝润齐鲁·安养山东”服务品牌为主题,大力弘扬齐鲁孝文化,引导全社会崇尚尊敬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和光荣感、自豪感;宣传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及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良好环境。(服务业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