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属高校招免费师范生 成绩须达本科分数线
2007 年起,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开始招收免费师范生,2013 年和2015 年,江西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加入到招收免费师范生的行列。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30 日发布的《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年山东省属高校也将开始招收免费师范生。
免费师范生重点培养学有专长、胜任多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短缺学科教师。
对于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的招生录取问题,文件中指出,免费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 元的标准拨付高校。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 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 个月,寒暑假除外)400 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免费师范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会逐步提高。
非师范生也可申请
目前已经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的高校,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报考免费师范生须承诺,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六年。已录取的免费师范生报到入学前,要与招生高校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
当然,免费师范生入学后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免费教育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调整。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为免费师范生,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毕业后不去任教要按规定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若在农村学校任教未满六年,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比例退还免费教育经费和交纳违约金。
3月30日至4月19日,省教育厅将征求社会意见建议。
编辑:边英娜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