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对策研究
一、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整体发展情况
1、产业规模迅速膨胀。截至2013年底,全省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法人单位5.9万家,从业人员130.1万人。按照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统计口径,2013年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2015.4亿元,同比增长13.5%,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0.0%,居全国第3位。初步测算,2014年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2200亿元,同比增长10%左右。
2、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文化产业体系。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影视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等10个行业大类、50个中类、120个小类的文化产业,都得到较好发展。
3、投资规模持续扩张。2012-2014年,全省文化产业投资项目分别为2370个、2462个和2517个,完成投资逐年递增,2014年完成投资增速比上年高4.3个百分点。三年平均每个文化产业项目完成投资分别为8230.3万元、9005.8万元和10393.0万元,项均投资规模一年一个新台阶。
4、产业集聚效应日益凸显。目前,已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试验园区、基地)17个,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3个,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1个,国家级版权示范基地(园区)8个,国家级版权贸易中心3个,国家级版权示范企业1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26个。全省园区(基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29.9亿元,入园企业3860多个。
5、财税贡献能力逐步提升。2014年,山东地税部门收取“文化体育和娱乐”税收总额16.52亿元,国税部门征收3.8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25%和131.54%。
6、文化产品服务“走出去”步伐加快。目前,全省拥有600多家核心文化产品出口企业,61家山东省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15家企业和5个项目入选《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发展领域不断拓广,文化产品出口形成了乐器、印刷品、草柳编制品等优势领域,文化服务“走出去”步伐加快。2014年,全省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为28712万美元。
(二)产业结构
1、行业发展方面。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为代表的传媒产业规模稳步增长,以演艺娱乐产业、艺术品业为代表的传统产业发展不均衡状态,以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新媒体等为代表的部分新兴产业则多处于起步阶段,以数字出版、互联网信息服务为代表的部分新兴产业发展较快。文化产业制造业仍占主导地位。2013年全省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其他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分别实现增加值之比为55.3:8.2:36.5。
2、地区产业发展方面。2013年,青岛文化产业发展遥遥领先,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达443.85亿元,占GDP的5.54%,均列全省第1位;潍坊、烟台、济南、淄博、济宁、临沂六个市文化产业总量规模较大,增加值处于100亿元至200亿元之间;威海、德州、泰安、菏泽、东营、聊城、枣庄、滨州八个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在50亿元至100亿元之间,而日照、莱芜两市文化产业总量规模相对较小。
(三)主要产业发展现状
1、传统行业基础优势不断凸显。全省新闻出版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达到20396个,从业人员40多万人。2013年全省新闻出版业总产出达到1400亿元,同比增长25%。2013年全省广播影视资产规模达到364亿元,从业人员5万多人,总收入145亿元,产业创收136亿元。全省经批准的广播电视台共125家。2014年,全省演艺团体、演出经纪机构397家,从业人员6675人,演出145452场,营业收入2.47亿元,演艺产业形成了国有、民营艺术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共同发展的格局。艺术品产业繁荣发展,2012年,在文化部门备案的书画经营机构达到986家,从业人数4300余人,资产总计10.86亿元。
2、新兴行业整体规模持续扩容。动漫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动漫企业由早期的120家增加到600余家,从业人员1.7万人。拥有济南、青岛、烟台3个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汇集169家动漫企业,从业人员3700余人。数字出版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具有网络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14家,介入数字出版的单位多达700家。截至2013年底,全省11家省市两级党报、10家专业类报刊推出手机客户端,营业收入过亿元。电子书出版也面启动。
二、产业发展趋势
(一)文化产业日益成为支柱产业。文化产业具有调结构、低能耗、少污染、促消费、扩就业、可持续的独特优势,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从世界范围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产业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已经逐渐取代传统产业而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尤为突出。比如,美国文化娱乐产业产值已经占到GDP的31%,相关就业人数1600万余人,成为美国最富有活力的支柱产业。从国内看,北京、上海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8.25%和6.18%,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支柱。
(二)创意产业引领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内容”是文化产业的核心和精髓,“创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命线和原动力。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形态,文化创意产业以文化创意、知识产权和科学技术为核心,强调创意创新,将文化、技术、产品(服务)和市场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产业集群化发展模式,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结构转型和优化升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上升。
(三)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加速融合。随着互联网、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文化创新发展有了极其强大的支撑。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结合日益紧密,高新技术成为拉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力量。动漫游戏、数字音乐、数字电影、网络视频、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公共视听载体、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新兴文化产业迅速崛起。
(四)文化产业投融资活动日趋活跃。文化创意企业的投融资活动日益活跃。2012年1-11月,我国各地共设立了33只文化产业类基金。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3年12月,文化产业中长期本外币信贷余额已达1574亿元,较年初新增419亿元,同比增长36.28%。
三、差距与不足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山东文化产业传统产业居多,制造业比重较大,核心内容产业比重较小;文化创意不足,科技含量低,与新媒体融合相对缓慢;大型龙头企业培育不够,国有及控股的骨干文化企业规模大、发展质量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缺少全国叫得响的产业品牌。文化产业与金融、旅游、科技的融合,有待进一步提高,产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文化上市企业数量偏少,带动作用不够突出。
(二)地区发展不平衡。整体看,全省范围内中心城市与非中心城市、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城市与乡村之间文化产业发展不均衡。从总量看,呈现东部较发达,中部、西部偏弱的格局。从活力看,呈现出东部发展潜力大、后劲足,中部、西部差距日益扩大的态势。
(三)内部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现行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处于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状态。文化产业的十大门类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存在着条块、行业和区域分割,系统之间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政府与文化经营单位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尚未完全理清。
(四)融资机制不够健全。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不完善,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仍然存在信息沟通不充分,服务质量较低,缺乏无形资产评估定价机制。文化产业融资缺乏有效的手段,更多的是依赖财政投入和银行贷款,社会资本介入和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渠道依然狭窄。
(五)服务平台发展滞后。从整体上看,全省文化产业组织化程度不高,支撑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各类服务平台发展滞后,行业组织不健全,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初级园区运营模式依然占据主流,离全产业链发展尚有不小差距。
(六)高端人才严重不足。缺乏文化产业高级管理创新人才,尤其是能够从事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和文化产业运作的高端人才少。缺乏文化产业高级经营人才,特别是缺乏既懂经济又懂文化的高素质经营者。乏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策划、包装、营销以及产品宣传、广告推广等专门人才。缺乏适应信息时代文化产业高技术化人才,尤其缺乏有创新能力,能够运用高新技术于文化产业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阶段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关于山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围绕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以改革为动力,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层次为重点,推动文化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形成以公有制、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二)发展目标
1、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到2017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4%,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2020年,文化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增幅,文化产业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增幅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新兴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整个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幅,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翻一番(比2013年),占GDP的比重超过5%,文化产业总体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2、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到2017年,培育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快规划建设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群和具有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力争全省实现在境内外上市文化企业10家以上。2020年,现代文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形成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文化创意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品牌,文化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3、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17年,重点行业和项目对文化产业的拉动作用明显,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影视制作、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创意设计、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形成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市场主体更加完善、品牌优势更加明显的现代文化产业格局。2020年,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新兴文化业态发展成熟,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实现深度融合发展,对产业整体的拉动作用增强,文化产业成为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导产业之一。
4、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17年,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新体系初步形成,文化原创能力进一步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广泛运用,文化企业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显著提高。2020年,文化体制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健全,文化原创能力和研发能力显著增强,山东成为重要的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中心和应用研发高地。
5、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17年,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城乡文化市场进一步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逐步成为文化流通领域的主要力量,文化消费领域不断拓展,在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明显增加。2020年,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文化消费比重大幅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效益大幅提升,海外文化市场广泛拓展,山东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基地。
五、实施路径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完善文化市场体系、构筑良好文化产业生态,发展文化金融、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打破条块分割,尽快形成统一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机制。实施政策规划的引领工程,进步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积极推动《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西部隆起带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出台实施,统筹推动“一圈一带”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加快编制“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化顶层设计,推动建设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打破条块分割,尽快形成统一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机制。通过合并、划转、转让等方式,推动优化国有文化资产结构布局,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实施大集团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文化产业结构和资源整合,扶持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联合,实施集团化发展。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加强对创业主体的孵化、培育、辅导和服务,推动小型微型文化企业提高质量和水平,向新、特、优、专、精发展。
(三)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产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文化产业相关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管理与服务方式变革,促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参与制定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大力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省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企业联合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和实验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调整增设文化产业相关学科和专业。
(四)促进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在文化领域广泛应用现代科技,推进技术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搭建一批文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组建一批文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创新型文化企业,催生发展一批新兴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在广播影视、出版发行等传统文化产业领域的运用,创新文化生产、传播、消费方式,全面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升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推动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手机电视、网络电视、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拓展文化发展领域。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向中小科技文化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五)促进文化和金融的融合发展。拓宽文化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通过公司制改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积极申请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文化企业进入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疏通文化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政策性金融充分发挥扶持、引导作用,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加快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省级文化发展投资基金规模。
(六)促进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依托山东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整合形成特色鲜明的山东文化旅游产品,加强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海洋文化等水文化与旅游业发展的融合力度,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不断扩大名人文化旅游的影响力,积极弘扬鲁菜及地方特色菜肴等饮食文化。打造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品牌,持续打造“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大力推进东方圣地、仙境海岸、平安泰山、齐国故都、天下泉城、儒风运河、水浒故里、黄河入海、亲情沂蒙、华夏龙城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加大文化旅游商品的创意开发力度,突出文化性、创新性、纪念性、实用性、工艺性和市场性,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体系。
(七)促进文化和农业的融合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发展壮大优势农业特色文化产业,着力发展一批农村手工艺产业基地,突出各地农村文化资源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手工艺产业。着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村骨干文化企业,立足乡村文化资源和产业优势,着重发展一批特色文化产品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和服务企业、专业配套企业,形成以产业链为纽带,分工明确、协作配套、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企业组织体系。
(八)推动文化产业园区转型。规范清理全省现有文化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一批文化贸易专业园区。依托高新区、科技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等各类科技园区,加快打造一批集创意研发、产业孵化、产品交易、人才培训为一体的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加大对文化企业的孵化培育力度。促进园区向增值服务、投资收益方向转型,重点提供文化科技、文化金融、市场信息等增值服务。
(九)培育文化消费市场。不断改善居民文化消费环境,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实施“山东省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培养文化消费理念,引领文化消费意愿,激励文化消费行为,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发行惠民文化消费(银行)卡,拉动旅游、影视、图书、书画、娱乐等消费水平,培育扩大文化消费市场。加快培育城市、农村文化消费体系。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对文化消费信息的分析运用,积极适应居民文化消费的新变化、新需求,不断创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提升居民文化消费的满意度。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转制文化企业优惠政策。研究符合转制文化企业认定的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便捷性实现路径,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涉及的原划拨土地,转制后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国有企业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用地,经批准可采用国家出资(入股)方式配置。
(二)建设山东文化创意版权信息平台。建设山东文化创意版权信息平台,支持现代著作权保护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版权授权体系发展。发展版权登记、查询、统计、鉴证、抵押、交易等服务的综合性功能,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版权质押融资,解决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问题。
(三)开展全省文化资源普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全面盘清文化资源家底、准确掌握文化资源状况、科学评价文化资源价值,建立《山东省文化资源名录》和《山东省文化资源分类分级名录》,对全省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理性挖掘、展示传承和开发利用。
(四)成立文化产业行业投资基金。员省内重点企业参与,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出版传媒、动漫游戏、影视、文化艺术等文化产业行业投资基金,加强基金管理,提高基金投资效益。
(五)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加快文化企业技术改造步伐。
(六)实施文化旅游内涵提升计划。统开发全省文化资源,重点在文化遗产、节庆赛事、文学艺术、修学、养生文化、水文化、民俗文化、名人故事、饮食文化、朝圣文化、建筑文化等方面与旅游实现质的融合,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七)实施众创空间发展计划。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众创空间是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最佳载体和孵化器,发展众创空间不仅可以促进创业就业,更重要的将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
(八)开展文化创意设计大赛。通过开展文化旅游产品设计、现代手工艺设计、新媒体艺术设计、视觉设计、文化艺术创新设计等产品及概念设计大赛,提高创意设计水平,激励创意人才成长,让创意找到市场,让企业发现商机,让艺术融入生活,加快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九)施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工程。组织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工程,定期选派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干部赴国内外高等院校进行专业学习培训。加强与重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文化产业园区和骨干文化企业的合作共建,通过双向交流、联合培养、设立实习基地等方式,形成多种形式的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训网络。(服务业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