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23.11.2015 10:02
本文来源: 文化厅
为进一步加强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根据第十四次厅党组会研究的意见,现就在省直文化系统全面开展廉政谈话制订如下方案。
一、谈话范围
所有省直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谈话的主要内容
重点针对通过财务审计、财务巡查发现的问题,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时发现的问题,以及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的问题,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要求;对于未发现问题的谈话单位,也要予以提醒。谈话对象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就存在问题表明整改意见,能够解决的要马上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谈话方式
厅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确定的联系单位,分别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厅机关党委(或机关纪委)、人事处、财务处负责同志参加,并负责做好记录。具体谈话分工如下:
谢治秀 山东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石刻艺术博物馆、省文物总店、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
李国琳 省图书馆、省文化馆、省文化艺术学校、省艺术服务中心。
胡上山 省文化市场稽查队、省文化厅史志办公室。
王廷琦 省京剧院、省吕剧院、省柳子剧团、省歌舞剧院、省话剧院、山东剧院、省杂技团、省演出公司、文化娱乐中心、省艺术研究院、省戏剧创作室、山东美术馆、山东画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有关要求
对于每个单位在财务审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财务处提供;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由驻厅纪检组、办公室(信访办)、人事处提供;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人事处提供。以上问题由厅机关纪委统一汇总,为厅领导廉政谈话提供依据。
本文来源: 文化厅
23.11.2015 10:02
刘家义在全省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担当作为好书记”“干事创业好班子”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
文化厅
刘家义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山东服务保障工作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
山东服务保障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