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4期(总第15期)

19.08.2015  16:08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5年 第6号

 

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5年第4期(总第1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服务环节部分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抽样对象为10家重点抽检的餐饮单位及餐饮聚集区,分别是:山东大学中心校区食堂、世贸广场(济南泉城路店)、山东金得利集团槐荫快餐连锁有限公司中心厨房、青岛万达广场、名尚银泰城(淄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蓝白快餐有限公司、山东神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威海)、翠峰苑餐饮有限公司、济宁任城区运河城购物中心6楼美食天街、菏泽一中分校食堂(一佳中学)。抽检品种是与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消费量大的生畜肉、植物油、非发酵豆制品、火锅底料、自制熟肉制品、自制面制品、酱腌菜、餐饮具、纸巾/湿巾、蔬菜等10类食品及相关产品。共抽检样品100批次,合格100批次,合格率100%。

  

      附件: 饮重点企业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