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药包材2016年第1期质量公告信息更正的声明

03.03.2016  15:58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山东省药包材2016年第1期质量公告信息更正的声明

   

      山东省药包材2016年第1期质量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名单中,抚州贝东药品包装有限公司的聚酯药用滴眼剂瓶(批号:12409401505001)和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的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瓶(批号:NA50716091),因“扭矩条件”问题需重新复验,暂不能确定为不合格产品,待复验后再予公告。

  特此声明。

   

  附件: 更正产品信息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