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2015年环境重大事件 山东章丘上榜
据报道,环保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2015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30起,较2014年减少141起,其中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5起,一般事件322起。
据介绍,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82起,包括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3起,一般事件76起。3起重大事件分别为: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城区地下水污染事件、济南章丘市普集镇发生危险废物倾倒致人中毒死亡事件、甘肃陇星锑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溢流井破裂致尾砂泄漏事件。
2015年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简要情况
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城区地下水污染事件
2015年3月26日,新河县城区西北部的供水管网末端受到污染,导致附近企业81名职工因饮用受污染的自来水出现身体不适赴医院诊治,其中9人住院治疗(28日全部康复出院)。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新河县整个城区停止供水约3小时;城区西北部停水约5天,包括22家企业、83户居民和2个村庄,约2000人接受临时供水保障。
事件发生后,新河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指挥部,组织开展人员救治和事件调查工作。邢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挥。河北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污染原因,妥善处置污染事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环境保护部、河北省环保厅工作组连夜赶赴现场,协助指导新河县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经调查,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违法生产、违规操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入城区供水管网,造成管网末端自来水污染。该公司25日检修时,由于职工违规操作和管道布置不合理,导致水汽分离装置内的污水回流到自备井压力罐中;又由于自备井压力罐的止回阀故障,污水进一步回流到自备井中,造成自备井水体污染。该公司擅自将自备井管网与城区供水管网通过三通阀门相连,且自备井管网压力大于城区供水管网压力。最终,因误开启三通阀门,导致自备井中受污染的水体,进入并污染了城区供水管网。
新河县政府按照专家建议,采用抽出处理法对受污染的自备井进行污染修复,至28日,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自备井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其他企业的自备井均未检出特征污染物,并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新河县政府委托专业机构评估事件环境损害,核定直接经济损失约18万元;受影响人群属于短暂接触有毒物质造成的急性中毒,在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治疗并且康复,不存在长期的、潜伏的健康影响;污染物进入城区供水管网,致使局部自来水受到污染,但没有扩散到环境中,未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邢台市政府依据《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安监、监察、公安、水务、环保、工信、卫生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新河县政府关停取缔了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对新河县供水公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政府等单位的7名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开除、行政记过或行政警告等处分。
据报道,环保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2015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30起,较2014年减少141起,其中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5起,一般事件322起。
据介绍,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82起,包括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3起,一般事件76起。3起重大事件分别为: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城区地下水污染事件、济南章丘市普集镇发生危险废物倾倒致人中毒死亡事件、甘肃陇星锑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溢流井破裂致尾砂泄漏事件。
2015年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简要情况
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城区地下水污染事件
2015年3月26日,新河县城区西北部的供水管网末端受到污染,导致附近企业81名职工因饮用受污染的自来水出现身体不适赴医院诊治,其中9人住院治疗(28日全部康复出院)。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新河县整个城区停止供水约3小时;城区西北部停水约5天,包括22家企业、83户居民和2个村庄,约2000人接受临时供水保障。
事件发生后,新河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指挥部,组织开展人员救治和事件调查工作。邢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挥。河北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污染原因,妥善处置污染事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环境保护部、河北省环保厅工作组连夜赶赴现场,协助指导新河县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经调查,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违法生产、违规操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入城区供水管网,造成管网末端自来水污染。该公司25日检修时,由于职工违规操作和管道布置不合理,导致水汽分离装置内的污水回流到自备井压力罐中;又由于自备井压力罐的止回阀故障,污水进一步回流到自备井中,造成自备井水体污染。该公司擅自将自备井管网与城区供水管网通过三通阀门相连,且自备井管网压力大于城区供水管网压力。最终,因误开启三通阀门,导致自备井中受污染的水体,进入并污染了城区供水管网。
新河县政府按照专家建议,采用抽出处理法对受污染的自备井进行污染修复,至28日,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自备井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其他企业的自备井均未检出特征污染物,并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新河县政府委托专业机构评估事件环境损害,核定直接经济损失约18万元;受影响人群属于短暂接触有毒物质造成的急性中毒,在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治疗并且康复,不存在长期的、潜伏的健康影响;污染物进入城区供水管网,致使局部自来水受到污染,但没有扩散到环境中,未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邢台市政府依据《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安监、监察、公安、水务、环保、工信、卫生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新河县政府关停取缔了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对新河县供水公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政府等单位的7名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开除、行政记过或行政警告等处分。
三、甘肃陇星锑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溢流井破裂致尾砂泄漏事件
2015年11月23日21时左右,陇南市西和县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溢流井破裂,导致大量尾矿浆泄漏,造成甘肃境内太石河约23公里河段、甘肃和陕西境内西汉水约125公里河段、陕西和四川境内嘉陵江约196公里河段的水体锑浓度超标。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妥善应对处理,防止河水污染影响危害沿线群众安全健康。甘肃、陕西、四川三省迅速启动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陇南、汉中、广元等地市和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工作组和专家紧急赶赴现场,按照“甘肃断源截污、陕西降污减荷、四川保障供水”的思路,统筹指导三省妥善处置污染,科学保障供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卫生计生委分别派出工作组和专家,赴现场指导工作。
甘肃、陕西、四川三省在344公里河道沿线建设200余座拦截坝,拦截污染物;现场运行10套应急处置设施,投药沉降污染物;统筹调度葫芦头水电站、巨亭水电站的蓄水量和下泄流量,调节污染物浓度、削减污染物峰值。至2016年1月28日,太石河、西汉水和嘉陵江受污染河段全部实现水体锑浓度稳定达标。
应急处置期间,三省还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沿线群众饮水安全。四川省广元市赶在污染带抵达前,建成并启用1处备用水源,改造2座自来水厂的处理工艺,建设3条应急调水管道,确保了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和供水水稳定。
事件发生后,环境保护部在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同步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目前,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待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