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大行政决策要先过“合法审查关”
19.02.2016 08:07
本文来源: News.E23.Cn
重大决策没有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制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今天下午,全省依法行政五五规划总结表彰会议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对今年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依法决策方面
建立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没有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更新退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
立法方面
进一步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制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具体办法,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公众对立法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良性互动。继续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工作,扩大委托立法数量和领域。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
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现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的关口前置。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和审核公告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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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2016 08:07